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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轟動國際的印傭Erwiana被虐案,女僱主羅允彤傷人罪成判囚6年,Erwiana其後因被禁錮和虐打,循民事獲賠81萬元。惟羅早於入獄前將與丈夫聯名價值765萬元的居屋業權轉讓予丈夫,Erwiana認為她瞞騙債權人,興訟高院要求撤銷轉名。法官昨判Erwiana勝訴,指羅轉名明顯是為了逃避索償,判Erwiana兼得訟費。
羅聲稱她從沒付出一分一毫,只是以信託形式代兩名子女持有一半業權;且與丈夫分居多年,遂訂立分居契無條件將物業轉讓予對方。但法官指,羅與丈夫的抗辯書竟從無提及該關鍵協議,兩人的分居契也沒提及子女業權和贍養費事宜,亦沒訂明丈夫是代子女持有一半物業,法官認為羅的證供,實在令人驚訝。
法官並謂,羅服刑時其實可代子女持有物業,根本毋須轉讓,故並不相信羅的說法。法官認為羅根本不想賣樓賠錢。

唔好走數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229/2025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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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似DQ友想走數唔埋單




引用:
原帖由 refugee 於 2017-12-29 09:07 PM 發表
港人真係好邪惡啊,竟然想轉移資料不作賠償,好在再一次被 Erwiana 秒殺
唔只呢個邪惡,重有好多港人覺得係印傭扮野做戲講大話屈老闆,香港人自己打工做慣奴隸,返到屋企亦當家傭係奴隸,好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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