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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尾 中國大陸的大公司大集團送温暖送福利時候了 1萬人的團過澳門 威尼斯酒店  3000多間房至少。現在 我覺得去澳門比去香港 心理上 舒服點, 起碼澳門不“排華” 沒黃尸 呢

[ 本帖最後由 wk1981118 於 2017-12-11 05:0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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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才是聚寶盆, 沒爭拗, 沒排斥, 福祿自然來。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12-11 06:04 PM 發表
澳門才是聚寶盆, 沒爭拗, 沒排斥, 福祿自然來。
所以雙非父母都唔知諗乜,送嚟香港托咩!去澳門生啦!



引用: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12 07:50 AM 發表



所以雙非父母都唔知諗乜,送嚟香港托咩!去澳門生啦!
澳門冇犯民護駕佢地去霸產床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12-12 05:02 PM 發表

澳門冇犯民護駕佢地去霸產床
點覇呀?



引用: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12 06:06 PM 發表



點覇呀?
2012年港媽怒轟雙非爭產床資源....
你未來港嗎?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12-12 06:12 PM 發表

2012年港媽怒轟雙非爭產床資源....
你未來港嗎?
邊度話係犯民覇呀?



引用: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12 09:11 PM 發表



邊度話係犯民覇呀?
講左9萬次, 雙非是當年犯民人挾莊豐源案, 打官司贏了政府留下的炸彈....
莊豐源案是2001年在香港終審法院判決中國大陸戶籍居民在香港誕下的男童莊豐源的居港權的案件。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1997年9月持雙程證逗留香港期間誕下男嬰莊豐源,由於莊豐源的父母都沒有香港居留權,按照當時的《入境條例》,莊豐源不能夠取得居港權,其祖父入稟香港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先後判決莊氏勝訴,香港特區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於2001年7月20日判決莊氏勝訴,此一判決迅即成為案例,在香港出生的「雙非嬰兒」即擁有居港權。
此案例加上2003年港澳個人遊(自由行)的實施,造成大量無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大陸孕婦來到香港產子。[1]從2001年至2011年間,獲得居港權的「雙非嬰兒」逾17萬人,造成資源分配問題,引起香港社會強烈不滿。[2]但全國人大曾建議香港方面不要作出如此判決,然而香港出於獨立法治、遷徙自由、香港社會與內地不同等原因拒絕接受這一建議,所以有評論認為,現今的「雙非問題」可以說是香港自食其果。[3]



雙非問題是香港律師弄出來的問題, 不做死不會死的典型。 當年中央都說不讓通過考慮后果,還被批評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12-13 09:02 AM 發表


講左9萬次, 雙非是當年犯民人挾莊豐源案, 打官司贏了政府留下的炸彈....
莊豐源案是2001年在香港終審法院判決中國大陸戶籍居民在香港誕下的男童莊豐源的居港權的案件。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199 ...
當年嘛咁而家呢?
當年老鄧話唔比國內人員來港執法囉!



引用:
原帖由 wk1981118 於 2017-12-13 09:10 AM 發表
雙非問題是香港律師弄出來的問題, 不做死不會死的典型。 當年中央都說不讓通過考慮后果,還被批評 
當年?當年爭d人,都死哂啦!

當年!當年民國有人爭取留辮呀!你又留呀!



港人治港是不存在的 , 一直是假髮團治港


引用: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13 10:12 AM 發表



當年嘛咁而家呢?
當年老鄧話唔比國內人員來港執法囉!
你這說法, 無助改變2001年犯民迫政府打開雙非大門, 所引發後遺症的事實。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12-15 09:36 AM 發表


你這說法, 無助改變2001年犯民迫政府打開雙非大門, 所引發後遺症的事實。
家族團聚乃天道人倫,今有濫用之人,非為爭取者本意。
厚顏無恥濫用之徒,才是為禍之首。你是非不分,倒果為因。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15 09:46 AM 發表



家族團聚乃天道人倫,今有濫用之人,非為爭取者本意。
厚顏無恥濫用之徒,才是為禍之首。你是非不分,倒果為因。
誰濫用司法覆核為莊豐源爭取與父母分離, 來港與阿爺團聚的就是厚顏無恥之徒
你是非不分,倒果為因。看清案情才好駁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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