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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真實個案, 並代轉發:

2013年八號風球打風吹爛了寮屋,親身到彩園邨地政署通知維修,並有地政署人員陸先生全程跟進至維修完畢,當時陸先生有用拍攝器材拍攝破爛程度,並量度指引工程進行及修正建築規格,陸先生維修期間全程跟進。維修期間,陸先生要求寮屋形狀要同舊屋形狀相同,原本一幅平的外牆要跟陸先生指示要改回凹入去,陸先生也說因為寮屋本身有2個編號,所以本身拉平的屋頂要跟舊屋屋頂一樣改回一邊高一邊低,所有都叫裝修師父依他指示修改。但陸先生其後調去政府其他部門,地政署竟然可以說沒有留下跟進維修的檔案,地政署今日要清拆竂屋,地政署顯然失職並推卸責任,本人急需申訴地政處疏忽失職。地政署已發出清拆令, 14天限期後會拆屋,本人希望討回公道

為何地政署會有派人員跟進和監察整個過程,但沒有存檔?



引用:
原帖由 Shevone 於 2017-12-9 10:09 AM 發表
朋友的真實個案, 並代轉發:

2013年八號風球打風吹爛了寮屋,親身到彩園邨地政署通知維修,並有地政署人員陸先生全程跟進至維修完畢,當時陸先生有用拍攝器材拍攝破爛程度,並量度指引工程進行及修正建築規格 ...
會不會你朋友間寮屋不是佢個名登記?



引用:
原帖由 mnopq67890 於 2017-12-9 03:00 PM 發表



會不會你朋友間寮屋不是佢個名登記?
朋友說此寮屋已住超過四十年之久



引用:
原帖由 Shevone 於 2017-12-9 03:09 PM 發表



朋友說此寮屋已住超過四十年之久
如果不是持牌人,寮屋係不能轉讓,持牌人去世後,政府有權收回。但一般沒事發展都不會擾民的。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nopq67890 於 2017-12-9 03:12 PM 發表



如果不是持牌人,寮屋係不能轉讓,持牌人去世後,政府有權收回。但一般沒事發展都不會擾民的。
朋友說這寮屋存在60一70年。佢結婚39年、老爺奶奶己經係度住。不登記問題。是地政署陸生全程跟進。冇記錄



引用:
原帖由 Shevone 於 2017-12-9 03:23 PM 發表



朋友說這寮屋存在60一70年。佢結婚39年、老爺奶奶己經係度住。不登記問題。是地政署陸生全程跟進。冇記錄
可能是之前地政陸生做左唔應該做嘅事(幫佢睇維修),為左甩身才調走。。。然後話無記錄,而家順勢收回。。。ps:純粹猜測……



以下是真實個案, 代朋友轉發:


地政署濫權、隱瞞事實、欺壓弱小

2013年八號風球打風吹爛了寮屋,親身到彩園邨地政署通知維修,並有地政署人員陸先生全程跟進至維修完畢,當時陸先生有用拍攝器材拍攝破爛程度,並量度指引工程進行及修正建築規格,陸先生維修期間全程跟進。維修期間,陸先生要求寮屋形狀要同舊屋形狀相同,原本一幅平的外牆要跟陸先生指示要改回凹入去,陸先生也說因為寮屋本身有2個編號,所以本身拉平的屋頂要跟舊屋屋頂一樣改回一邊高一邊低,所有都叫裝修師父依他指示修改。但陸先生其後調去政府其他部門,地政署竟然可以說沒有留下跟進維修的檔案,地政署今日要清拆竂屋,地政署顯然失職並推卸責任,本人急需申訴地政處疏忽失職。地政署已發出清拆令, 14天限期後會拆屋,本人希望討回公道

為何地政署會有派人員跟進和監察整個過程,但沒有存檔?



無可能無紀錄既,為左方便清拆, case close, 草草處理


地政署濫'權、隱瞞事實、欺壓弱小:

2013年八號風球打風吹爛了寮屋,親身到彩園邨地政署通知維修,並有地政署人員陸先生全程跟進至維修完畢,當時陸先生有用拍攝器材拍攝破爛程度,並量度指引工程進行及修正建築規格,陸先生維修期間全程跟進。維修期間,陸先生要求寮屋形狀要同舊屋形狀相同,原本一幅平的外牆要跟陸先生指示要改回凹入去,陸先生也說因為寮屋本身有2個編號,所以本身拉平的屋頂要跟舊屋屋頂一樣改回一邊高一邊低,所有都叫裝修師父依他指示修改。但陸先生其後調去政府其他部門,地政署竟然可以說沒有留下跟進維修的檔案,地政署今日要清拆竂屋,地政署顯然失職並推卸責任,本人急需申訴地政處疏忽失職。地政署已發出清拆令, 14天限期後會拆屋,本人希望討回公道

為何地政署會有派人員跟進和監察整個過程,但沒有存檔?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公道就係正苦欺善怕惡
成個新界鄉郊都係憯建都唔理



咁點算? 小市民可以點做才可取回公道?


清拆原因?


引用:
原帖由 KLA1706A 於 2017-12-12 09:00 PM 發表
清拆原因?
都唔知是什麼原因! 想毀屍滅跡, 無從追查。



[隱藏]
1.遷拆令有寫原因
2.無原因唔係去論壇,而係去警署
3.我見到個中英對照既警告牌
4.霸佔官地抵拆
5.注意以下公告日期
[table]
寮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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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相關公報

  • 加強寮屋管制措施
    一直以來,對於登記寮屋違規擴建,署方一般會酌情容許涉事人先糾正情況。考慮到寮屋管制政策表明要取締違規寮屋,而政策亦絶非鼓勵違規擴建,地政總署於2016年6月22日發出新聞公報,收緊酌情安排的執行,具體而言,若有證據證實擴建是該日後新落成的擴建,一經發現,地政總署會採取行動,不再給與糾正機會,即時取消寮屋登記編號,清拆整間位於政府土地上的違規構築物,或因應位於私人土地上的新完成擴建個案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 地政總署交代東丫背村調查結果及跟進工作
      (發佈日期 : 2016 年 6 月 22 日)
    • 地政總署落實加強寮屋管制措施
      (發佈日期 :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刊物
  • 已登記寮屋的寮屋管制政策
    (PDF 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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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KLA1706A 於 2017-12-13 04:3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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