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8,472
  • 回覆: 131
  • 分享: 3
+2
引用:
原帖由 飛天盒仔 於 2017-12-5 08:41 AM 發表
講真,兩件都俾人性侵完仲咁正常咁生活,真係奇蹟。
唔覺得佢哋全部係大話,不過肯定作大好多。
點解要浪費市民嘅善心???

應該有童年陰影後遺症,唔怪之識到咁嘅男朋友 !



個故仔點繼續好呢?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之前版本:
麥明詩及後向傳媒解釋指事發為17、18歲參加內地交流團時發生,「畀人抽咗水咁,好彩傷害性不太強」,其母親麥何小娟接受電話訪問時,亦指「未必好似你哋諗咁嚴重」,認為女生地鐵被「摸手摸腳或影裙底」,都可視為一種性侵犯

今日版本:
「這是最深刻的一次,因為有暴力成份。(有受傷?)我想掙扎但掙脫不了。不過,詳細情形我不想再說



而家把火燒到落香港警方頭上啦。如果條女有報警而香港警方又唔理,就係失職,為香港警方聲譽,快快出嚟回應一吓啦,林鄭都要應該落order查個水落石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在電梯內被性侵,搭電梯內短短幾十秒至一分鐘,被怎樣性侵?真係匪而所思。 會唔會目及下佢對波都被佢認為係性侵?


傳:警方頭痕了!


引用:
原帖由 東方紅 於 2017-12-5 12:55 AM 發表



咁即係點?老佢老媽又話唔係大件事,又話唔使睇得咁緊張,又話響電梯,其實唔明,點解要響電梯,仲要唔止一次?
麻煩你地兩母女傾掂個腳本先喇 .... 哈哈



引用:
原帖由 fn20172017 於 5-12-2017 09:27 發表
之前版本:
麥明詩及後向傳媒解釋指事發為17、18歲參加內地交流團時發生,「畀人抽咗水咁,好彩傷害性不太強」,其母親麥何小娟接受電話訪問時,亦指「未必好似你哋諗咁嚴重」,認為女生地鐵被「摸手摸腳 ...
阿麥老母可能又有唔同劇本?



內地發生的性罪案,找港警做咩,港姐零智慧,港警無可能跨境調查,點解不先找中國公安,政治抽水插港警,無所不用其極。


[隱藏]
繼續吹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