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頻道 10067跟貼
彭宇華、李明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獲刑7年和5年
2017-11-28 10:24 新華網
11月28日上午,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彭宇華、李明哲均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彭宇華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彭宇華、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5月,被告人彭宇華在湖南省長沙市創建“兩岸牽手”QQ群,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發展成員。同年9月,被告人李明哲加入,並逐漸成為骨幹成員。同年11月,彭宇華將“兩岸牽手”更名為“圍觀中國”。在與李明哲等人溝通后,彭宇華制定了近兩萬字的“梅花計劃”,確立了建立政黨、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終級目標,提出以網絡為載體,建立覆蓋全國的五級架構、2017年達到100萬成員的階段目標。2012年11月23日至25日,彭宇華召集史旭鵬、葉陽聰(均另案處理)等人在湖北省武漢市開會,確定成員分工,由彭宇華任執行經理,李明哲任執行副經理。2012年12月初,“圍觀華南”QQ群成立,李明哲先後擔任該群的管理員、群主。2013年以後,李明哲等相繼籌建多個QQ群組,成員最多時達2000餘人。彭宇華、李明哲通過QQ群等撰寫、轉發詆毀、攻擊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文章、書籍、視頻等,煽動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兩名被告人利用創建的QQ群,有針對性設定“圍觀”主題,組織群成員對社會熱點事件進行炒作。李明哲還多次前往內地城市,參與當地群成員等人聚會,散布抨擊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言論,並通過QQ空間、“臉書”、微信等社交網絡平台,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並明確表示不排斥“暴力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