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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發表於 2017-12-7 23:06
引用: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7 10:54 PM 發表
我話?我話唔加就唔加呀?
你比權我呀,你食咗乜呀? 當然唔係你p君話啦。
係你引述內地權威人士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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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發表於 2017-12-7 23:08
引用: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7 09:57 PM 發表
國家的安全嗎就係《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囉. 你知係講乜咩。請問你知唔知基本法自治範圍的定義。
由邊一條基本法去界定,由邊個機構去授權。
你唔知點解又要亂嗡。
你唔識法律,我講比你聽你都只係一頭霧水。
我冇義務詳細同你解釋。
你記著你自己都唔識就唔好去質疑人,亂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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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發表於 2017-12-7 23:10
引用: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7 11:08 PM 發表
你知係講乜咩。請問你知唔知基本法自治範圍的定義。
由邊一條基本法去界定,由邊個機構去授權。
你唔知點解又要亂嗡。
你唔識法律,我講比你聽你都只係一頭霧水。
我冇義務詳細同你解釋。
你記著你自己都好識 ... 唔好同我玩呢d啦。
我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 > 香港基本法就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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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發表於 2017-12-7 23:20
引用: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7 11:10 PM 發表
唔好同我玩呢d啦。
我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 > 香港基本法就足夠。 咁你咪即係唔識囉!死撐做乜呀.
咁你做乜學人講自治範圍呀。
如果你要考基本法,或者你從事有關基本法工作時。
面試和考試時,人哋問你問題,你永遠都答呢個答案呀
(我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 > 香港基本法就足夠。)
你零蛋都得啦。
以下你明就明,唔明唔好問我,我冇時間都你解釋。你自己好好去睇吓基本法。你根本就冇睇過基本法,你只係亂發言。
第一百五十八條(2)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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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發表於 2017-12-7 23:33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7 11:20 PM 發表
第一百五十八條(2)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其實你好叻,好識法律架.
不過,你計漏一樣野,
當左第一百五十八條(2)規定,
當左基本法就是香港至高無上的法律/憲法.
文中的授權,
亦即同時隱藏表示可不授權.
你既思維根本就是從來無視一國的存在.
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存在.
當左香港係獨立國家去理解基本法.
[ 本帖最後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7 11:4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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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發表於 2017-12-8 00:06
引用: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7 11:33 PM 發表
其實你好叻,好識法律架.
不過,你計漏一樣野,
當左第一百五十八條(2)規定,
當左基本法就是香港至高無上的法律/憲法.
文中的授權,
亦即同時隱藏表示可不授權.
你既思維根本就是從來無視一國的存在.
無視 ... 你知唔知你講緊乜野,你講嘅野仲難理解過第一百五十八條(2)。
(亦即同時隱藏表示可不授權.)又証明你不懂基本法,亂發言。
請問第一百五十八條(2)當中邊幾個字係隱藏表示可不授權?
或者你果句(亦即同時隱藏表示可不授權.)係出自基本法邊一條。
乜基本法有隱藏表示可不授權的條文詳,隱藏你都知?你真好野!
你唔好又答(我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 > 香港基本法就足夠。)
仲有
我幾時講過
(基本法就是香港至高無上的法律/憲法.)
係你講唔好話係我講。
你果啲獨門拆解法唔好再用啦。
(你既思維根本就是從來無視一國的存在.)
我都可以話你質疑人大的授權,莫視人大的存在。咁有乜意思。
以上兩種垃圾辦論方法唔該唔好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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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發表於 2017-12-8 00:13
全段文字係: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即係首先要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授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才可以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換言之,
未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授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不可以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好難理解咩.
你唔係想扭曲成: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已經預先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掛
[ 本帖最後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8 12:33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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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發表於 2017-12-8 00:36
引用: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8 12:13 AM 發表
全段文字係: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
即係首先要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授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才可以在 ... 請問基本法邊一條話不授權呀?又點情況下可不授權呀?
咁邊條話可以取消。你靠估架?
佢可以授權就自然可以不授權,玩呀?你考試都咁樣答問題架.
你講嘅說話違背咗基本法第二十條。
《基本法》第二十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的其他權力。」
香港法院享有自治範圍內條款的自行解釋權,是人大常委會授予的權力。
你而家係咪質疑人大的授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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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發表於 2017-12-8 00:48
引用: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8 12:36 AM 發表
請問基本法邊一條話不授權呀?又點情況下可不授權呀?
咁邊條話可以取消。你靠估架?
佢可以授權就自然可以不授權,玩呀?你考試都咁樣答問題架.
你講嘅說話違背咗基本法第二十條。
《基本法》第二十條訂明: ... 咁基本法又邊條話一定要授權呀。
字面上的授權就等於一定要授權或已授權嗎?
係人大授權香港才可…………,
唔係香港可以…………除非人大取消授權。
唔好將因果掉轉黎講啦。
[ 本帖最後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8 12:57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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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發表於 2017-12-8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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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完真係服晒p 網友
基本法講得係人大授權既情況解釋
不授權既就自言會由人大內部傾,通過不授權既決定,然後對特區宣佈收回特區某某自行解釋權啦,大哥
人大釋法左6次啦,依家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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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發表於 2017-12-8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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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發表於 2017-12-8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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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發表於 2017-12-8 08:03
引用: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8 12:48 AM 發表
咁基本法又邊條話一定要授權呀。
字面上的授權就等於一定要授權或已授權嗎?
係人大授權香港才可…………,
唔係香港可以…………除非人大取消授權。
唔好將因果掉轉黎講啦。 你問之前有冇睇過基本法呀?
我已經講過,你自己都唔清唔楚,走去質問人,笑人唔識基本法,到頭來係自取其辱。
我揾到比你睇你會點請你答我?
會不會誠實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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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發表於 2017-12-8 08:10
引用: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7-12-7 11:33 PM 發表
其實你好叻,好識法律架.
不過,你計漏一樣野,
當左第一百五十八條(2)規定,
當左基本法就是香港至高無上的法律/憲法.
文中的授權,
亦即同時隱藏表示可不授權.
你既思維根本就是從來無視一國的存在.
無視 ... 請你唔好再用你果啲獨門折解法去曲解人講野。
唔好將你自己嘅意見話係我講。
我引用原文並無加入意見。
你拆解出啲嘅野係你自己講架,係你自己嘅意見,咁你咪即係罵緊你自己囉。
仲自鳴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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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發表於 2017-12-8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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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pp49pp 於 2017-12-7 10:54 PM 發表
我話?我話唔加就唔加呀?
你比權我呀,你食咗乜呀? 係你話唔加得
咁快就打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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