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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在油麻地被擄走的事件,原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他在社交網站指警方更改對他的控罪。
林子健在社交網站指,接獲警方通知更改控罪,改為控告他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涉嫌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即報稱前一天在介乎咸美頓街與碧街一段砵蘭街被拐帶。
林子健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保釋,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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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控罪,搞邊科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林子健稱被警方改控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140613529.html



林氏坐下監等真相啦


引用:
原帖由 absdorfhq 於 2017-11-21 10:35 PM 發表
【Now新聞台】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在油麻地被擄走的事件,原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他在社交網站指警方更改對他的控罪。
林子健在社交網站指,接獲警方通知更改控罪,改為控告他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涉嫌今年8月 ...
報假案同浪費警力罪,邊條重啲



由控誤導警務人員罪改為控告他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


        (a)        向警務人員虛報或導致他人虛報有人犯罪;
        (b)        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的陳述或指控,以誤導警務人員,



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1000監禁6個月。

[ 本帖最後由 absdorfhq 於 2017-11-21 10:4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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