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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TONG KA WAH, RONNY, 湯家驊·2017年11月10日

《國歌法》還沒有完成本地立法,便已捲起了風風雨雨。一些荒謬絕倫的例子不斷在各種媒體反覆流傳。例如管你坐在坐廁上或在吃飯中,電視機或手機播放出國歌,也要即時肅立以示尊重,否則要受牢獄之苦。這些上綱上線的說法竟然有人相信,甚至以此為反對本地立法的理由,令人不禁搖頭嘆息,我們的政治對立已到了瘋狂的地步。


《國歌法》最基本的要求是尊重國家的存在和既有憲制秩序。要做到這點,有多困難?所謂尊重不尊重,不需要任何法律條文,大家也能清楚明白。小時候看電影,到了播放英國國歌的環節,我們也會站起來。在國際賽事中,我們可能聽到他國的國歌,我們也不會報以噓聲。這是對他人或他國人民的最基本尊重。我們不覺得對他人展示這份尊重有何問題,為何現在要展示對自己國家的尊重卻會出現這麼大的問題?


尊重他人是一種基本做人應有的態度,也是民主的最基本元素。你可以不認同他人的言行,但尊重他人是一種胸襟和包容的表現。同樣重要的,是不尊重他人可以解決問題嗎?相反,愈不尊重他人,愈難化解兩者間的矛盾和對立,愈難透過溝通和對話解決任何問題。更何況我們談的,是如何透過尊重維護我們核心價值的「一國兩制」中之「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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