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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有高人指點,請大家看看,畀些意見。我只是63歲仲未夠班,以下一位先生說的話是大年紀過我,希望比較年輕的特首都聽老人家的話,盡快23條立法,不要再等了!

〔究竟何時才為23條立法〕

每當有中央官員談及23條立法時,飯民煮派定必起鬨,並群起反對之,這以是牠們的指定動作,根本無需多理會。

反而特區政府之表現卻極度令人失望,多年來都是以「等待香港社會有良好氣氛」才推動23係立法。但究竟怎樣才算是良好氣氛?實際上沒有一個標準!

從普通市民認知上,只要一天有反對派,香港就永遠不會有和諧,那是否要等到反對派全滅了,才有立法之一日?

特區政府眾高官是否應該自我反醒呢?回歸後特首一直擁有內地各省級書記沒有之特權,特首以超然地位登上國家航母閱兵,能以地區領導人身份,出席各大小國際會議,與各國元首平起平坐。
但當套上國家榮光之時,特區政府又曾為國家做上什麽?

當長毛踐踏焚燒中國國旗之後,特區政府只公式化譴責兩句,之後便無能為力!最後要中央出手立法才能了事!

再來黃屍廢青在球場上噓及侮辱國歌,特區政府又再一次用口來執法,最終又是要中央立國歌法,大家才鬆口氣!

今天港獨肆虐入侵校國!

連維護國家領土都護不了

請問多年來特區政府為國家做過什麽?



2013年10月金句

在戰爭,天災的時候,現實係殘酷的。
我們樂得平安時,一家人要互相體貼,互相關懷,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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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若一立法,港獨便完全玩完,她就是在暗助港毒,明眼人都看到。

做人軟弱不是從政之道。你會害怕一旦立23條嗎?若是身沒有屎又何觸懼呢!

資料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JuniusHoKwanYiu/posts/1634930903266425

以下一段是最多人讚的回應:

我都一早講咗,自從去年七月一日,國家主席己多次説了23條立法刻不容緩,林鄭上次去北京述職,面對習主席23條隻字不提,傳媒提問亦避而不答,佢慣用推/拉太極招政策,國旗要用一年時間立法,期間不設追溯期,港獨大學生違例事件要交俾校方自行處理,重開封閉了三年政總東翼廣場,市民批抨差婆司法不公,馬上聲言要拉要鎖,被 DQ 己員屎蟲炎再參選資格話唔關佢事,係選管會主任責任喎,揾唧牙膏式承認多項僭建既鄭屍長放生黑金政治那七個禍港畜生,23條立法要拖到幾時? 己徑拖咗14年了,唔通仲要拖俾下一屆特首還是拖到2047年?

大家心知肚明,是否23條立法必須歸還給習的指令下才去做?人家畀面你才尊重你的意思,不追究到底、不追究責任!

香港23條立法事在必行、立法不是立法會議員的責任所在、亦不需要人大插手主持大局,係屬於港區行政長官為主導下建立的法例,更不需要在立法會拉布式討論通過的,是立法會必須通過的法案!



應該呢1-2年


[隱藏]
2047就可以囖


林鄭只打算做一屈特首,可能想推比下屆


盡早今屆立法,就是盡了自己的責任,自1997回歸以來,已拖延21年末對基本法作出憲法責任!😔😨😥🙏


快立


要盡快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2019未來式 於 2018-2-9 23:38 發表
2047就可以囖
有無諗過。

如果想 2047 之後,可以延續一國兩制多 50 年,就應該盡快立法 23 條。

否則。2047 後必變回一國一制。。



整頓好司法界先


支持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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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mmylch886 於 2018-3-2 09:01 發表



有無諗過。

如果想 2047 之後,可以延續一國兩制多 50 年,就應該盡快立法 23 條。

否則。2047 後必變回一國一制。。
其實,年滿60歲以上的人,都諗住23條立法不重要,因為仲有29年就2047,到時候自已也到了90歲,都要下車了。反正不立23條都有國安法,2047年後就會是一國一制,將來的世界我們老一輩管唔到咁多的!讓現在岀生的孩子來做主人吧!

[ 本帖最後由 陳嘉章 於 2018-3-11 08:23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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