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6,572
  • 回覆: 33
權利從來是人賦而非天賦的
Posted on Tuesday, November 26, 2013 at 10:24 pm

權利是得到社會認可的、大部分人主動維護的選擇的自由。我們可以倡議某種權利,並聲稱它是“自然權利” 或“天賦權利”,但除非它得到普遍的尊重和維護,它就只是應然而非實然的關於權利的主張而已。
權利從來是人賦而非天賦的

薛兆豐

2013年11月25日

權利是得到社會認可的、大部分人主動維護的選擇的自由。任何在現實中能夠行使的權利,都離不開他人的背書和支持。換言之,我們可以倡議某種權利,並聲稱它是一種“自然權利” 或“天賦權利”,但除非它得到普遍的尊重和維護,它就只是應然而非實然的關於權利的主張而已。(薛兆豐《財經》2013)


比如,隱私權、污染權、徵地權、申請破產權、專利權、同性結婚權……都不是哪部天啟秘籍裡寫好的,也不是誰生而知之的,而是通過人際衝突和妥協形成的。有些人忽悠別人也順便忽悠自己,說自己知道什麼是天賦權利,結果只會是脫離就事論事的原則,走向神神道道的宗教。


有人說,大部分人主動維護才算權利,那不怕“多數人暴政” 嗎?當然怕。正因如此,才有人設計了分權制度,其目的就是讓權力與容易衝動的輿論保持距離。這種巧妙的分權機制,恰恰是人為設計出來、並得到大多數人長期支持的。這恰恰是對“權利天賦論” 的正面否定。


稍知世事的人都知道,一時被認作不證自明的權利,長期看往往會有滄海桑田的變化,所以天賦論者只勉強能舉出“動腦筋、吃鼻屎” 的例子來證明天賦權利的永恆。可笑。其實權利永遠是人際衝突的產物,不影響別人就無須權利。魯賓遜不需要權利,但星期五進來後,才會出現權利現象。


為什麼有些人非要無視權利演變的事實,堅持權利天賦永恆?原因之一,是他們要為“無政府主義” 辯護。他們看來,烏托邦裡什麼權利都天然地健全,而政府來了就只會侵權,無論政府乾什麼都是在強姦他們。這種偏執的態度,結果就是與現實脫節,重口號輕分析,走向宗派之爭。


政府並非人類遭遇的不幸意外,而是由於人際糾紛而內生的機制。政府不僅是社會的重要組成,而且即使硬性建立無政府烏托邦,具有與政府同樣功能的機制,也仍然會重新生長出來。我們可以尖銳地批評政府的規模和做法,為更好的治理模式而探索,但完全沒有政府的社會,則只是不諳世事、無視現實、閉門造車之士的幻想。

http://xuezhaofeng.com/blog/?p=1947

[ 本帖最後由 HexOrridge 於 2017-11-16 02:32 AM 編輯 ]



5毛,小心反神既報應報在後代子孫上。

神賜給人類管理宇宙萬物的權力,有時間看看聖經創世記吧。

共慘黨反神反了68年,民族恥辱延續了68年



引用:
原帖由 watergame 於 2017-11-16 03:36 AM 發表
5毛,小心反神既報應報在後代子孫上。

神賜給人類管理宇宙萬物的權力,有時間看看聖經創世記吧。

共慘黨反神反了68年,民族恥辱延續了68年
你老無就5毛



[隱藏]
那義務呢?


引用:
原帖由 HexOrridge 於 2017-11-16 02:31 AM 發表
權利從來是人賦而非天賦的
Posted on Tuesday, November 26, 2013 at 10:24 pm

權利是得到社會認可的、大部分人主動維護的選擇的自由。我們可以倡議某種權利,並聲稱它是“自然權利” 或“天賦權利”,但除非它得 ...
現實有三種,
1. 主觀現實, 例如你覺得自己有病, 到醫院做了一切驗查后都結果正常, 醫生說你很健康. 但只要你覺得你不舒服, "自己有病"依然是一個主觀現實.

2. 客觀現實, 例如地心吸力, 不管牛律有沒有發現它, 也不管你同意不同意有地心吸力這回事, 都不會影響存在"地心吸力"這個客觀事實.

3. Intersubjective互為主體的現實, 例如港幣一百元紙鈔. 只要大家都相信這張印有紅色圖案的紙能兌換值港幣一百元的貨品時, 這張印有紅色圖案的紙是流通紙幣便是一個Intersubjective fact, 存在於眾人之間的現實.

我想“權利是人賦而非天賦”,即是說“權利非客觀現實而是互為主體的現實”。



引用:
原帖由 watergame 於 2017-11-16 03:36 AM 發表
5毛,小心反神既報應報在後代子孫上。

神賜給人類管理宇宙萬物的權力,有時間看看聖經創世記吧。

共慘黨反神反了68年,民族恥辱延續了68年
神的代表?



如我在#7樓中所講的第三種現實,我認為義務也是互為主體的現實,旨在讓大多數人取得共識后便能大規模地合作。

例如我們有遵照交通燈顯示使用道路的義務。就是因為大部分人都有這個共識,行人、車輛便能安全地使用道路了。



[隱藏]
君主立憲,就是君主將治國權力交予憲法。
仁者棄權,以法代君,暴者獨攬大權,黨大於法。



神?穌哥嗎?定係雷神奇俠啊? 巧驚驚喎, 穌哥真係顯靈要滅都滅咗耶L先啦, 成日用神個名去做壞事,
引用:
原帖由 watergame 於 2017-11-16 03:36 AM 發表
5毛,小心反神既報應報在後代子孫上。

神賜給人類管理宇宙萬物的權力,有時間看看聖經創世記吧。

共慘黨反神反了68年,民族恥辱延續了68年



權利是相對而非絶對。淋鄭在出任發展局長時其中一項德政是通過強制拍賣的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這樣做有助加快市區重建。不過總 有人以政府逼遷作為理由不斷阻礙舊區發展實則只不過是希望提高賠償 金額。這些行為對 改善整體市民住屋質素絶無好處。換來只有無休止的紛爭。況且強制拍賣不等同賤賣。



所以你咪狗都不如囉


引用:
原帖由 zero20021188 於 2017-11-16 12:33 PM 發表
所以你咪狗都不如囉
又想點呀你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atergame 於 2017-11-16 03:36 AM 發表
5毛,小心反神既報應報在後代子孫上。

神賜給人類管理宇宙萬物的權力,有時間看看聖經創世記吧。

共慘黨反神反了68年,民族恥辱延續了68年
乜神呀?? 我信玉皇大帝觀世音娘娘既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