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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工程界眼中的水魚
【蘋果日報】將軍澳廣明苑爆出撤換物業管理公司風波,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被指在僅70人出席的特別業主大會上,僅以過半數通過撤換管理公司,並於2日內與新管理公司簽合約。有該屋苑業主向廉政公署舉報,質疑屋苑撤換管理公司的過程不尋常,懷疑事件牽涉利益問題。據悉,廉署已介入調查事件,約見相關人士了解情況。

廣明苑原定10月中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更換現有管理公司新昌,因颱風改期。至10月30日晚重開,但不少業主不知情,最後僅70多人出席,並僅57%票數通過撤換新昌,改由置佳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管理,業主立案法團在議決通過後的2日內與置佳簽署合約,於11月底正式生效。

有業主認為這次大會認受性不足,他們只收到10月30日業主大會的議程,卻無收到參與招標的管理公司標書資料,法團無充足理由撤換新昌。

議程通過後兩日即簽約

據悉,有廣明苑業主早前向廉署舉報,質疑屋苑撤換管理公司的過程不尋常,懷疑事件牽涉利益問題。而該屋苑業主兼前區議員柯耀林昨亦向廉署舉報相關事件。據了解,廉署已介入調查事件,約見相關人士了解情況。

消息指,今次撤換管理公司過程不尋常,包括業主立案法團在議程通過後的2日內與新管理公司簽署合約,比一般需時兩至三個星期快;法團在招標過程中,有人疑將具規模的物管公司篩走,「根據規定,唔可以篩走任何參與招標嘅公司,必須喺業主大會上攤晒出嚟,畀業主投票決定」;在投票選取物管公司過程中,部份人士被指分別手持一定數量的授權票,並分散投票,「最終要令置佳攞到份合約,但唔可以九成票都投置佳,只需剛過半數符合中標規定就得」。

廉署回應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在接獲貪污投訴,如有足夠資料,廉署必定會依法按既定程序跟進。本報昨透過廣明苑管業處向法團主席陳堂榮查詢事件,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置佳物業回應本報查詢時強調,該公司一向謹遵守香港法例,嚴謹地處理業務,包括各項投標事宜,至於廣明苑物業服務合約一事,該公司亦謹遵上述原則。
■記者謝明明、譚靜雯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e123.hk/ElderlyPro/details/574227/71/



乜仲有人信


物管眼中的水魚

[ 本帖最後由 ala2005 於 2017-11-10 12:31 PM 編輯 ]



尋唔尋常屬見仁見智
合乎正常程序規則無貪污即屬合法



[隱藏]
人家識條例, 又有資源. 你小業主一盤散沙, 平時又不聞不問, 邊夠人地玩呀.


引用:
原帖由 aldonza 於 2017-11-10 12:21 PM 發表
人家識條例, 又有資源. 你小業主一盤散沙, 平時又不聞不問, 邊夠人地玩呀.
訓低被魚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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