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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府亦會展開本地立法工作。經民聯議員梁美芬今日在「城市論壇」上表示,以立法禁吐痰與國歌法類比,指絕大部份人不想人周圍吐痰,故此政府為了維護社會基本行為準則而要立法,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即反駁,「梁美芬,你唔好將吐痰同國歌混為一談,咁係非常之唔尊重國歌㗎」。
「城市論壇」今日討論國歌法在港立法,梁美芬批評有部份港人不尊重國歌,「中國經過好多年苦難,先有今日相對太平的日子。當全國人民有自己尊嚴,有自己國歌同國旗,你唔好因為批評政府某一些事,就去到一個地步,係侮辱自己的國家民族,至覺得國歌法不需要尊重。」不過,吳文遠中途搶白:「妳同劉曉波同劉霞講啦!」
梁美芬又認為「點解有國歌法?都係拜託那些公開在香港噓國歌的人」,又形容「香港有啲咁奇特的人,連自己的國歌都要噓」。
對於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昨表示,即使正在街上走路時,聞國歌聲都要停下,梁美芬認為,日後立法時,要釐清一些法律概念,如什麼叫在場、或肅立莊重這些禮儀,「好似見到先生講早晨,這是基本禮儀」。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即反駁,「咁唔向先生講早晨,使唔使坐監呀?」
梁美芬又再舉例:「絕大部份人唔鍾意人周圍吐痰,吐得多衛生不好,但有啲人話我係鍾意吐痰,因為呢個係自由,我哋都無辦法,為了維護社會基本行為準則,係基本的禮貎及品格。」這次到吳文遠反駁:「梁美芬,你唔好將吐痰同國歌混為一談,咁係非常之唔尊重國歌㗎」。
對於國歌法是否應該有追溯力的問題,梁美芬又指,大家不要在立法階段故意挑戰,「不希望有誇張嘢,影響立法空間」,但指這階段民事都有機會追溯,譬如足總有民事損失,便可透過民事追溯。之後許智峯再要求梁美芬回答國歌法是否具刑事追溯力的問題,梁美芬回應指,不會回答假設性問題,又指不明為何「死都要討論這問題」。
許智峯認為,政府應透過白紙草案就國歌法諮詢公眾,並釐清如何執法等問題,若有追溯力必定反對。
吳文遠則認為,根本不應立國歌法,認為國家主席習近平是透過這些立法,散播民族主義,將對政府的不滿打成不愛國。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梁美芬以吐痰喻辱國歌-吳文遠-將兩者混為一談-係非常之唔尊重國歌㗎/

吳文遠完美KO肥婆.



糧尾昏從來只有表面,
暗中根本唔尊重中共。
只係想抽水、想攞著數。



一群唱英美加國歌的人,要人尊重中國國歌。總有點覺得怪怪。


請梁小姐唱國歌一次,五音不存者,佢就非常之唔尊重國歌,冇資格評論國歌法

[ 本帖最後由 Michelle1785 於 2017-11-7 01:31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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