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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被甩 事隔2個月才提告女子小美(化名)向檢警指控黃姓男子趁她服藥昏迷之際性侵,檢方赫然發現小美在隔天就LINE黃男「嘖嘖,我怎麼那麼緊…」新竹檢方認為小美遭性侵隔天就與對方談論性器官,甚至進一步交往,顯然與常理不符,且事隔2個月被甩才提告,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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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4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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