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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刻又唔要制度公義了


引用:
原帖由 kwan1516 於 2017-10-22 07:10 PM 發表
樣樣野林卓廷自己認為就得,仲有法律?
飯民班人從來都係:我就係法律!我講就係證據



去一間商業機構做義務工作

咁都信



膠級屌渣員真係勁,能做全世界嘅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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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片佬頻頻蒲頭 睇嚟係補選谷人氣


表面上冇即時收錢
但是有一種叫做 : 延後利益輸送
得唔得呢?



林卓廷不如講咗邊個指使林子健報假案先啦


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呢D又叫非牟利公司, 你叫佢唔好同商家合作啦


引用:
原帖由 hamchung 於 2017-10-23 09:29 AM 發表
表面上冇即時收錢
但是有一種叫做 : 延後利益輸送
得唔得呢?
問689有冇延後利益仲好啦.



[隱藏]
林卓停你收手喇,廢物


林卓廷:曾俊華的義務工作無需申報

..... 唔申報點知是否收錢 ?



唔申報,點知係義務工作啫


薯片叔做阿4, 狼英做大哥, 林卓廷毛腦掂可以同狼英比


二打六同金主做野都係話自己係義工嚟架啦


[隱藏]
本來叫鬍鬚曾申報下姐, 又唔係唔俾佢做商台主持, 更不是有野要抽秤佢

... why 班泛民湧晒出黎護航既?  無私顯見私 !!

[ 本帖最後由 lrr174 於 2017-10-23 10:5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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