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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就要你收皮喇











【新增高達斌回應】

親中社團「愛港之聲」內訌!新一屆執委批評創會主席、已卸任的高達斌,早於註冊後兩個月,即2013年8月私下成立同名的「愛港之聲有限公司」並申請商業登記,又自作主張決定解散社團,質疑高達斌藉此謀取私利,要求他交代事件。現屆主席郭美芳指,愛港之聲的資金和物資仍握在高達斌手中,目前未能評估社團的損失。


郭美芳稱,愛港之聲其他成員從未聽聞該同名公司,直至郭在今年中向警署申請更改社團幹事名單失敗,才知「雙胞」。郭稱,曾多次聯絡高達斌不果,至七月底終召開會員大會,高卻在會上突然宣佈已申請解散社團。郭其後與社團註冊處交涉,表明高的申請未經會員大會通過,終在8月29日成功保留社團,並更改幹事名單。

郭美芳力數高達斌擔任社團主席期間,社團賬目不清,未能拿出銀行月結單。其二,誹謗及中傷不支持他的會員。其三,至今沒有交代以愛港之聲身份參選立法會的相關籌款及開支。在記者會上播出的會員大會錄影片段中,有愛港之聲成員怒斥高達斌無情無義,「賣所有會員豬仔」。

《蘋果》致電高達斌,他形容事件純屬利益爭拗,反指郭美芳得知愛港之聲蝕錢十多萬元,即變得計較,「做呢啲(組織)梗係蝕錢,唔通賺錢?我哋自己出錢出力,無阿爺畀錢」。

他強調已在周年大會交代組織的財政狀況,每年亦有核數師處理賬目,否認賬目不清,「(愛港之聲)前財務長捐過錢畀我選舉,(郭)而家竟然想話筆錢唔係捐畀我,係捐畀個會……(捐款)支票係寫我個名」。

高解釋,成立與社團同名的擔保有限公司,是為保障社團成員一旦被控告,例如誹謗,可避免負上無限責任。高稱,後來決定解散社團,保留公司註冊,亦是同一原因。他亦強調自己無弄權,已在卸任後將會印交予郭。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1021/57359746

[ 本帖最後由 austin11 於 2017-10-21 07:33 PM 編輯 ]



愛國唔係唔出糧呀


錢作怪


不論黃 藍 綠 紅 總有掛羊頭 賣狗肉之徙

重點是要執行紀律管制

中共近年因何要整頓組織內部法紀

過度鬆散 就是墮落

[ 本帖最後由 白雲2014 於 2017-10-21 05:0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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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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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果話:我作我作大作


非常時期非常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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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ames.Bond 於 2017-10-21 05:44 PM 發表
五毛: 無錢落袋鬼得閒愛國咩
Ching,鄉土很多5毛。



正義聯盟、愛港之聲先後鬧分裂,真的是親者痛仇者快。我同兩個會的創辦人李偲嫣和高達斌份屬友好,他們不是貪錢的人,工作用心、參選立法會卓有成效,沒有改選主席的必要。

[ 本帖最後由 秦二世祖 於 2017-10-21 05:5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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