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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及黃台仰被控煽惑暴動、暴動及其他罪名,案件昨在高院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加控梁天琦一項襲警罪,令案中八名被告面對合共十項控罪。案件將於十二月九日進行第三次審前覆核,而開審日期則由明年一月十五日延至一月十八日,預計審訊八十日。官准控方修訂部分控罪
律師庭外透露,本案原本有十名被告,但法庭早前已下令把其中兩名被告分案受審,使本案的被告剩下八人。八名被告包括黃台仰(二十二歲)、梁天琦(二十四歲)、李諾文(二十歲)、盧建民(二十九歲)、林傲軒(二十一歲)、黃家駒(二十五歲)、李東昇(二十四歲)和林倫慶(二十四歲),他們八人昨都有到法庭應訊。
至於要分案受訊的兩名被告,昨沒有到法庭,他們分別是人稱「美國隊長」的容偉業(三十二歲)及袁智駒(二十五歲)。
昨日的審前覆核是閉門聆訊,公眾人士不能進入法庭旁聽,聆訊進行了約三個小時才結束。律師其後在庭外透露,法官昨批准控方申請,修訂了部分控罪,而有兩名被告更被加控新罪名,令現時八名被告面對合共十項控罪,包括煽惑非法集結、煽惑暴動、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等。
控方指,八名被告分別於去年二月八日至九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以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當中部分被告更被指於當日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
林傲軒加控非法集結罪
梁天琦原本被控一項煽惑暴動和兩項暴動等三罪,昨被加控一項襲警罪。林傲軒原本被控一項暴動罪,昨被加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其餘六名被告的控罪維持不變,當中黃台仰被控煽惑非法集結、煽惑暴動及暴動等三罪。


    .劇本不變  手法依舊.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旺暴案明年1-18開審-梁天琦被加控襲警罪-222017222.html



如要證明香港有法治, 應該判5年以上.


搞港獨革命自然要付出代價,坐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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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將剩勇剿黃賊,不可沽名學霸王!誅港獨,滅暴氓,斬漢奸,除殖奴 !


引用:
原帖由 pj2015hk 於 2017-10-15 10:32 AM 發表
如要證明香港有法治, 應該判5年以上.
呢d罪名得暴動,煽動暴動才有5年以上

其他罪名有半年已經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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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出得來行預左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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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今次法官又幫他找什麼理由去放生他,,,😑😑


七十二行之外有一新行業:暴民


點解唔棄保匿英? 係咪俾黃台仰攞晒啲錢同偉哥所以被迫滯留?


引用:
原帖由 pj2015hk 於 2017-10-15 10:32 AM 發表
如要證明香港有法治, 應該判5年以上.



有排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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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e9263 於 2017-10-15 10:44 AM 發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Aca308WnTU
https://youtu.be/RbJXBY7Jy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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