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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家傭不滿入境處現行外傭與僱主同住政策,去年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有關規定屬歧視及違憲,違反《基本法》及國際禁止強制奴役的法律,剝奪外傭理應享有的安全工作環境和休假權,案件昨展開聆訊。申請人代表指,不少與僱主同住的外傭均受剝削,需長時間候命工作,更有外傭曾被僱主半夜叫醒「斟水」。
        代表申請人LUBINO, Nancy Alomorin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指,入境處推行外傭與僱主同住政策並非以法定作基礎,超越法律權限,又認為「同住政策」並非外傭留港的必要條件,但入境處卻要求外傭簽訂合約同意有關政策,否則不能留港工作,直指做法是「走後門」。
社會應檢視會否增「強迫勞役」風險

石續指,根據《人權法》不允許一人充當奴工、國際規例中亦反對強制勞役,及受《基本法》保障的聯合國人權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亦列明需給予傭工充份休息及放假的權利,認為入境處訂立的「同住政策」不但有歧視成份,更屬違憲。

石又指,外傭於本地屬弱勢社群,社會應檢視「同住政策」會否令到「強迫勞役」的風險增加,如孤立、超時工作、惡劣工作環境及限制活動自由等;又指外傭若與僱主同住,即使下班亦不能真正休息,而有限制的活動自由亦影響外傭的社交生活。案件今續訊。

外傭4,410元...出面租得起...爭取住屋津貼...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d.stheadline.com/news/daily/hk/608723/



做工人要住豪宅!
講到咁多剝削,
返足八小時,係咪要做足八小時冇停!
咁冇嘢做偷懶係咪要扣人工?



好哇!外傭立即搬出以明志,香港立即鎖住勞動力,人工可以上升至少30%


到最後結論係請外傭係違法,一拍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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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同住,出去住是否自己比錢,屋租貴過人工,仲有,工作時間點定?


代表菲傭嘅資深大律師石永泰


引用:
原帖由 refugee 於 2017-10-4 09:51 AM 發表
啲港人就係寧願俾錢請啲外人返黎搞亂香港,都唔要自己大陸啲同胞帶錢黎消費幫助香港經濟
而家大陸佣工貴過賓妹



引用:
原帖由 discussfriends 於 2017-10-4 09:58 AM 發表
唔同住,出去住是否自己比錢,屋租貴過人工,仲有,工作時間點定?
朝九晚五中午食飯時間兩個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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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iscussfriends 於 2017-10-4 09:58 AM 發表
唔同住,出去住是否自己比錢,屋租貴過人工,仲有,工作時間點定?
我覺得投訴人,仍想僱主包住
只是想住另一個單位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根本香港就痴痴地
住個幾百呎地方又話請傭人, 攪到個個港孩大支野
你請人OK有幾多個比間房人地住??????
訓廁所,廚房打地鋪有你份
個幾千人工要24小時ON CALL



引用:
原帖由 simpson777 於 2017-10-4 10:02 AM 發表



我覺得投訴人,仍想僱主包住
只是想住另一個單位
咁屋租咪仲貴過人工,還有居住環境有要求嗎?



引用:
原帖由 discussfriends 於 2017-10-4 10:03 AM 發表



咁屋租咪仲貴過人工,還有居住環境有要求嗎?
我猜下一部就喺以人權理由,申請丈夫子女來港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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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妹搬出去住,攪大個肚僱主需要畀醫藥費同湊仔,非常贊成,公民黨再一次成功攪死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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