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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人都虧欠馮敬恩 ..................













「對話!對話!」逾200名港大學生去年1月26日晚上圍堵校委會會議場外,要求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校長馬斐森回應改革校委會的訴求。當年事件主角、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因該次圍堵,被判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今日判刑。事發當晚,《學苑》前副總輯陳雅明站在馮敬恩、李國章及馬斐森身旁。陳接受《蘋果》訪問時憶述,現場沒聽見馮向李國章大叫「唔好畀佢走」、「隊冧佢」,「我唔覺佢(李)有咁驚,佢當時的表情係施施然」。陳認為當晚混亂源於校方拒絕與學生溝通,馮敬恩卻要面臨刑責,陳直言「所有港大人都虧欠咗Billy(馮敬恩)」。

記者 葉偉東

2015年爆「副校任命風波」,校委會在大量建制校委護航下,否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港大罷課委員會去年初發起罷課行動,要求校方回應改革訴求不果;逾200名港大生於1月26日聚集校委會會議場地──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封鎖停車場、正門出入口,要求校委交代。馮終因圍堵事件被帶上法庭受審。

《學苑》前副總編輯陳雅明是當晚抗爭者之一,「我記得當晚好黑、好凍,訊息好混亂……當時多數人喺停車場或(沙宣道)出面等緊,而我呢一邊(近正門位置)就係記者、學生休息嘅位,人唔多」;直至校委完成會議,李國章、馬斐森等人由正門步出,陳與他們「迎頭碰上」,最終被夾在大批學生與李、馬之間,「我當時喺正佢哋旁邊,(所以差不多是站在最前?)係,而且聽到佢哋講嘢」。

陳雅明形容,李國章、馬斐森當時「大模斯樣」由正門步出,「佢哋本身係好施施然咁離開,喺直接行咗差唔多十米,先有學生意識到佢哋出來,然後先圍住佢」。後來保安與學生推撞導致混亂,「主要衝突係因為保安推我哋,所以後面啲人先推上前,後尾愈來愈多人推,所以先製造咗啲混亂」,強調學生與李國章並無身體接觸,「我唔覺佢(李)有咁驚,佢當時的表情係施施然」。

他曾以英語向馬斐森要求對話,換來校長一句「too dangerous(太危險)」,「當時其實唔算十分群情洶湧,亦都無用任何肢體抗爭,推上前無、掟嘢無,屬於肢體動作都無……(學生)都只係包圍,唔畀佢走出呢個範圍」。

陳雅明憶述,會議深夜完結,校方未有落實取消特首校監必然制的時間表,故學生要求對話,「當時佢(李國章)企喺中間,向唔到前又走唔到,梁麗幗(港大學生會前會長、罷課委員會成員)其實有同李國章講,要求對話,李國章當時同馬斐森係應承咗,不過就話要畀佢哋返入去先,點知一返去,李國章就無再出嚟」。

事後李國章在庭上指控馮敬恩向他大叫「唔好畀佢走」、「隊冧佢」,陳雅明卻稱「完全無聽到呢一句」,「佢(李國章)當然係大話連篇,佢當晚話自己感覺上受威脅,話聽到馮講『隊冧佢』,但事實我真係聽唔到,亦都無任何片證明有;佢又不斷強調自己當晚好驚,畀暴民包圍,去說服社會其他人士『自己當時係受到學生嘅嚴重迫害』,去合理化自己唔同學生溝通嘅行為」。

馮敬恩如今罪成面臨刑責,陳雅明直言「所有港大人都虧欠咗Billy(馮敬恩)」,「我始終覺得,(當晚)所有港大人都要出嚟抗爭,但當時只係得幾百人……成個港大其實有成15,000人,如果當日係有過萬人參加,我相信個情況會唔同」。他慨嘆,馮敬恩只是爭取修改《大學條例》,亦無激進行為,若果判監是「港大之恥」,「所有校委會人士係對佢唔公道、所有港大無出來抗爭嘅人士都係對佢唔公道;當時我咃係爭取緊港大嘅自主,但大家無出嚟,令佢成為第一個因為爭取院校自主而被判罪留案底嘅學生」。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921/57235289



 
 
咁幾時畀你自己副身家畀呀馮敬恩。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唔好放過李國章] [隊冧佢], 哈哈, 你聽唔到馮陰莖咁講就等如真係冇咩?
電視新聞有片段, 幾百萬市民都睇到聽到0架 !
好心作故仔都作得好啲吖, 低能兼白癡



[隱藏]
 
如果有萬五人參加..... 就可以隊冧李國章???


點解唔係虧欠香港人呢?   
擺明成班港獨學生全無悔意!   真應重判!



係馮敬恩被攻民黨利用咗啫!


係既係既, 如果全香港人俾晒D錢你, 你就有錢過bill gate啦.  如果全世界D軍隊都聽你指揮, 咁你就可以征服全世界啦. 如果所有男人都唔溝女, 咁D女就你一個溝晒啦.

結論係全世界欠左你



"他慨嘆,馮敬恩只是爭取修改《大學條例》,亦無激進行為 "
        幾乎隊冧李國章  咁叫無激進行為 !



[隱藏]
 
好在香港仲有公義
天地有正氣



人哋校委會0既嘢, 關你哋叉事咩? 你哋有鬼資格干預呀 ? 唔同你哋傾就鑒粗嚟,
仲有, 除咗你班打靶仔話要參與之外, 其他大學生個個有話想咩 ?
人哋有鬼虧欠你呀 ? 係你哋搞到所有港大生冇晒面咋, 仆街,
仲話係啲保安推你哋先搞到混亂, 成日死都唔肯認錯, 只識諉過於人,

律政司一定要上訴, 一定要縫陰莖踎監



一見到學苑就諗起班港獨友.


「但當時只係得幾百人……成個港大其實有成15,000人,如果當日係有過萬人參加,我相信個情況會唔同....」

証明港大人唔buy你,係你一廂情願,自以為是.............



沾污校譽!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tinnit 於 2017-9-21 05:03 PM 發表
"他慨嘆,馮敬恩只是爭取修改《大學條例》,亦無激進行為 "
        幾乎隊冧李國章  咁叫無激進行為 !
黃絲港毒,佢哋掟磚放火,都話唔係激進行為喇! 佢哋一向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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