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3,265
  • 回覆: 151
港獨當然不可行,但點解唔比討論?
討論唔代表支持㗎,可以係反對,例如討論毒品的禍害
香港人自己要有分析力,唔好人話乜就乜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7-9-20 03:26 PM 發表
港獨當然不可行,但點解唔比討論?
討論唔代表支持㗎,可以係反對,例如討論毒品的禍害
香港人自己要有分析力,唔好人話乜就乜
極權政府佢地話要有規範



權利1:

國會不得立法制定國教,或禁止自由的宗教活動;或限制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限制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解釋: 根據這條法例,(1)林鄭政府不能指戴耀庭等人煽動和平集會是違法,因為和平集會是children of god的人權且不應被限制。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是人權之首。(2)言論自由的解釋如下:

大法官在法院已解釋鼓吹分裂國家不是犯法:
蘋論:文明社會有鼓吹分裂國家的自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80503/11062862
... 前美國大法官 William O. Douglas(1898-1980)曾就1951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 Eugene Dennis「組織共產黨、鼓吹以武力推翻美國政府」一案提出反對意見,他認為美國共產黨並沒有推翻政府和危害社會的能力,因此「鼓吹」不會造成「明顯、立即的危險」。而倘若把「鼓吹」當作劃分言論是否自由的標準,那就意味某一個言論有沒有自由不在於言論的內容是甚麼,而在於說話的人有甚麼意圖。意圖是摸不、看不見,難以證明的東西。因此,一旦走上了將「鼓吹」視為違法之路,就進入了一個十分危險的境地,「每個公民的自由都將受到危害」。 ...

[ 本帖最後由 watergame 於 2017-9-20 03:30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7-9-20 03:26 PM 發表
港獨當然不可行,但點解唔比討論?
討論唔代表支持㗎,可以係反對,例如討論毒品的禍害
香港人自己要有分析力,唔好人話乜就乜
港獨不可行, 討論其實冇意義.

但掛"香港獨立"標語就唔係討論.

討論係希望揾出好地方, 對香港人有何益處. 討論當然有論點, 如獨立後阿爺會比每香港人一仟萬人民幣, 或獨立後人人可去天一國等.

好明顯掛"香港獨立"標語就唔係討論.

[ 本帖最後由 SOMA1963 於 2017-9-20 04:19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7-9-20 03:26 PM 發表
港獨當然不可行,但點解唔比討論?
討論唔代表支持㗎,可以係反對,例如討論毒品的禍害
香港人自己要有分析力,唔好人話乜就乜
你都識講 , 有不同派別人士才算"討論"
就像比武擂台 , 如不同派別不參加 , 就無法討論

沒有不同派別人士 , 或"有我講沒人講" 就是宣傳

鼓吹其他人作出行為 , 就是"煸動"

你確定現在爭議的是 "討論" 再發文也未遲

[ 本帖最後由 hkguy001 於 2017-9-20 04:27 P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hkguy001 於 2017-9-20 04:22 PM 發表


你都識講 , 有不同派別人士才算"討論"
就像比武擂台 , 如不同派別不參加 , 就無法討論

沒有不同派別人士 , 或"有我講沒人講" 就是宣傳
即是有多派別人士參與就可討論?
鼓吹其他人作出行為 , 就是"煸動"

你確定 ...



提示: 違規內容已被屏蔽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7-9-20 06:07 PM 發表
好呀 , 你去大小磨刀洲獨立幾個禮拜先! 你得先再討論



引用:
原帖由 hkguy001 於 2017-9-20 08:04 PM 發表
好呀 , 你去大小磨刀洲獨立幾個禮拜先! 你得先再討論
黃屍獨立既意思係: 港共政權唔好管佢地

但係又照顧晒佢地生活所需,生養死葬娶女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skytra 於 2017-9-20 11:25 PM 發表
個問題好簡單

是人都知你啊媽是女人

仲要不要再討論下你啊媽是不是女人

有意義嗎
你咁講即是唔應該有警訊,係人都知犯法唔啱



我覺得港獨可以討論,唔可以宣傳,更唔可以煽動呢個觀點絕對冇錯

班大學雞要唔要學辯論比賽正正經經討論下點解港獨冇可行性,點解港獨行為被某些香港人覺得係白痴

我覺得會好好睇



引用:
原帖由 skytra 於 2017-9-20 11:25 PM 發表
個問題好簡單

是人都知你啊媽是女人

仲要不要再討論下你啊媽是不是女人

有意義嗎
樓主的意思應該係,點解唔可以討論:你啊媽係咪生你個果女人



因為一討論,就帶出共獨,中共國1949年搞共獨,在中國之外搞出一個中共國,夾硬屈中國為台灣,用核武迫外國承認自己才是中國。

但大家都知,其實搞港獨之人,是學搞共獨的人!



人在社會中生活就必須要團結
有法律約不能有野蠻行為!

不能像森林中的飛禽走獸
一般享有無限自由!
(但亦可能隨時被吃掉)

社會上,任何自由(包括言論)
也不能毫無底線!

犯民
你可以學術為名合法討論如何
謀殺雙親、輪姦嬰兒、
虐待動物、玩弄傷殘、
謀財害命、打家劫舍....
甚至顛覆國家、搞港獨、搞得
像敘利亞烏克蘭..國破家亡!

但是
【公道自在人心】
人在做天在看
你們必遭報應!!!

[ 本帖最後由 潘盧小閒 於 2017-9-21 12:52 AM 編輯 ]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7-9-20 06:10 PM 發表

你究竟明唔撚明呀?咁宜家真係有人存心搞港獨嘛,討論港毒可以搵出鏟除佢地方法,咁唔通學校又要禁止討論毒品禍害?講都唔比講?
討論毒品,係咪要掛橫額,貼滿民主牆?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