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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年僅16歲的新婚少女兼新手媽媽,加入facebook求職群組,希望覓得兼職工作,以打發時間...



卻疑遭到一名中年男子藉詞介紹工作相約外出,其後帶往所住的劏房強姦。男子事後隨即另租單位搬家,不過最終仍在新居樓下遭埋伏的警員拘捕。涉案男子否認強姦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記者:楊家樂

現年41歲的無業被告洪岩松,否認於去年5月19日強姦女子X。控方開案時表示,案發時X年僅16歲,剛剛結婚4個月,育有一名3個月大的嬰孩。
控方庭上播放X與女警的會面片段。X自言是家庭主婦,去年4月加入facebook群組「炒散易」,希望覓得兼職,「唔使喺屋企咁悶」。
稍後,一名男子透過WhatsApp聯絡她,稱有工作介紹給她,又問她「靚唔靚」;X回應「唔靚」,反問「點解咁問?我搵工咋」。

事主稱案發時正值經期
雙方其後繼續以短訊互相聯絡。案發前一天,男子約X到旺角一間麻雀館,X到場後只旁觀,及至翌日凌晨3時才獨自離開麻雀館。根據控方所指,該男子就是被告。
案發當日,被告約X外出食飯飲酒。X指當晚約了女友人唱K,建議「一齊唱」。被告當晚與X碰面,藉詞X的女友人未到,謂可教她「喺facebook copy啲message」賺取50元時薪,帶她到其砵蘭街鑽石樓劏房住所。
X隨被告進入睡房,吸煙後坐在床上。此時,被告突然抱住她,要求她當女朋友。X表示「唔好玩啦」,被告卻將她推倒在床上,「又攬又錫」,又脫去她的背心。被告要求X幫他手淫,X無奈照做。
X曾掙扎呼救,又透露正值經期;惟被告不理,只將毛巾放在她臀部下,隨即性交,沒用安全套。X因「啱啱生完BB仲好痛」而大叫,被告着她「唔好咁大聲」,但X忍不住繼續大叫,被告「廸咗兩三下」後停下。稍後X沖洗下身,與被告一同離開單位,其間被告嘗試拖她的手,她借故鬆開。
兩人分道揚鑣後,她與女友人唱K,其間被告有發短訊給她。翌日清晨她返家睡覺,當晚她被丈夫擁抱時覺得「好核突」、「打冷震」,最終向丈夫透露受辱經過並報警。
控方又表示,警員曾經利用X的手機發短訊,意圖約被告出來會面,不過被告拒絕,翌日更加以胞妹名義另租單位搬家。警員最終在案發一周後拘捕被告。聆訊今日繼續。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915/20153351?_ga=2.133211342.1161060906.1505488763-1887303558.150548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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