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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號召衝擊政總的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被改判入獄,判詞直斥社會存在蔑視法律的歪風。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其後引用英國終院06年一宗案例,辯稱公民抗命為文明標記,有悠久及光榮的歷史,質疑判刑應考慮抗命者的真誠動機。戴耀廷任教的香港大學有校友狠轟他斷章取義,所引用的只是判詞引子,既非權威、上訴的抗命者亦被駁回,質疑戴為謀政治私利「錯得離譜」,做法令港大蒙羞。

該校友在社交網站貼文,指戴所引判詞來自英國法官Lord Hoffmann,一宗有關公民抗命的案例,但被引用的並非判詞、而是引子,在英國法律上並不能成為權威,批評戴耀廷局部引用實屬歪曲,並非法律學者的正直所為,嘲諷戴應重修法律學位,「如果不清楚,可以去問下以前啲老師!」

他又列出該案審判理據原文,指公民抗命獲饒恕的前提是非暴力,抗議者及執法者都應表現克制,而抗命者亦會透過接受法律制裁以彰顯信念。他指若抗命出現暴力,其後不加以制止,還進一步挑釁,「Hoffmann是會極力反對和嚴厲判刑」,反譏戴耀廷是否英文理解有困難。

今時今日香港人已經被佔中喚醒咗,唔會再信犯民、佔中三恥嘅鬼話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820/mobile/bkn-20170820163406885-0820_00822_001.html



龍門任搬,但觀眾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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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借啲真實案例俾大妖婷用啦

「佔領華爾街抗議者被判13年監禁 律師被禁止援引憲法言論自由條款」
https://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6870151&utm_source=copy&utm_campaign=ios&utm_medium=share

[ 本帖最後由 做乜很 於 2017-8-21 08:57 AM 編輯 ]



戴耀廷仍然在煽動學生!重點是港民的民意何在!那些私通美帝的假社運人士都是顏色革命份子!冒稱民主主義促人犯法,犯法後,仍然打民主晃子毫無悔意!最藐視既有法治秩序!製造政治犯形象,製造政治壓迫的形象,塑造秋後算帳的形象都未被美英打的戰爭,打壓工人運動上使用過!而如此機械化地抹黑中國香港!


港大典解未炒哩條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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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妖停......時辰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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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uhhh 於 2017-8-21 09:02 AM 發表



即係龍門任你搬
最緊要係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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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妖根本不配為人師表!
只識叫人沖自己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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