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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lockfit 於 2017-8-20 11:15 PM 發表

樓主唔好喺到討論呢啲野

呢到主要5毛同藍絲為主
本身已經一面倒
見你呢啲標題會咬住你唔放
無討論價值
講真,黃絲真係只佔香港少部分人。我身邊大部分人都不支持呢班所謂搞民主自由的政棍。只有傻仔先信《民主自由》這個抽象的概念。



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8-20 09:33 PM 發表
我感覺示威就等於犯法,有冇人唸到可以點體現示威自由?
和平示威是不存在暴力。暴力就是犯法,不暴力就不犯法。



引用:
原帖由 keithyiuchipan 於 20-8-2017 22:11 發表
樓主,感覺是很個人的事, 你感覺示威就等於犯法,我只能說是你天資聰敏, 我等平民沒有你這樣的感覺,只懂得從事實得出結果. 正常的推論是有人犯法, 因而被定罪, 就是這麼簡單.
如果大家有樓主的感覺, 怪不得今天只有 ...
嚴正更正:只有約2萬2千人上街!如果有14萬人上街...TVB 昨天會不斷更新即時現場情況!毒果又誇大數!昨天香港警方有加強警力嗎?



對照一下今次遊行示威,冇人俾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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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8-20 09:33 PM 發表
我感覺示威就等於犯法,有冇人唸到可以點體現示威自由?
和平與否 暴力與否
不是可以自身定奪
自我檢查的東西
不是你口裡說和平
我就會覺得你和平

示威不等於犯法
你有從正常途徑申請
日日示威鬧政府都唔會有警察拉你

示威係你既自由同權利
但絕對唔可以因為滿足你既示威權
就犧牲別人正常生活的權力

香港政府的確無政治考慮
而係要保障各方的利益



引用:
原帖由 sun32064700 於 2017-8-21 10:20 AM 發表


講真,黃絲真係只佔香港少部分人。我身邊大部分人都不支持呢班所謂搞民主自由的政棍。只有傻仔先信《民主自由》這個抽象的概念。
唔覺黃絲係“少部分”,反對派立法會得票仲係超過5成,少人出來係因為好多黃絲家長唔俾個黃絲仔女拋頭露面(如大妖,涼瓜),等人地衝完就坐收漁人之利



和平佔中只是厄傻仔的口號,沒有實現過。
而且一早提出公民抗命的人,已經講過公民抗命最後就是伏法,佢自己都知要坐監,咁今次點可以叫政治逼害?



示威=犯法
樓主應該唔係香港人



引用:
原帖由 frankymc921 於 2017-8-21 10:49 AM 發表


嚴正更正:只有約2萬2千人上街!如果有14萬人上街...TVB 昨天會不斷更新即時現場情況!毒果又誇大數!昨天香港警方有加強警力嗎?
如果係14萬,班友仲唔大唱特唱,聲屎都無就知啦!凡生果報講野一律信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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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8-20 09:33 PM 發表
我感覺示威就等於犯法,有冇人唸到可以點體現示威自由?
最近有和平佔中的人士被法院判有罪嗎?我只是留意到被法院判有罪的,是用暴力衝擊政府建築物的人士。



引用:
原帖由 亂9咁ban人 於 2017-8-21 11:07 AM 發表



唔覺黃絲係“少部分”,反對派立法會得票仲係超過5成,少人出來係因為好多黃絲家長唔俾個黃絲仔女拋頭露面(如大妖,涼瓜),等人地衝完就坐收漁人之利
咁係因為仲有好多人未能衝破心理,投票俾建制。
所以只能在其他非建制選擇或索性不投票。
而一d口號叫得漂亮的所謂政治新星民主希望既人,就成為博一博既對象,做成高票當選。



引用:
原帖由 Wachi師兄 於 2017-8-21 05:09 PM 發表
最近有和平佔中的人士被法院判有罪嗎?我只是留意到被法院判有罪的,是用暴力衝擊政府建築物的人士
樓主仲好意思講和平佔中?樓主知唔知醜?



長期佔據主要幹道, 癱瘓交通, 形同恐襲!!!
手段和平, 但後果暴力!!!



引用:
原帖由 亂9咁ban人 於 2017-8-21 11:07 AM 發表



唔覺黃絲係“少部分”,反對派立法會得票仲係超過5成,少人出來係因為好多黃絲家長唔俾個黃絲仔女拋頭露面(如大妖,涼瓜),等人地衝完就坐收漁人之利
黃絲應該少部分,好似我身邊既朋友,就好多都無出來投票。其實黃絲可以數晒,因為佢地熱心政治,必定投票。就係投票比泛民既幾十萬人,三百幾萬選民就既三份之一。大份部未出來投票既應該不是黃,也不是藍。但佢地應該係支持政府,或者滿意現在。認為不急於使用佢地既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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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8-20 09:33 PM 發表
我感覺示威就等於犯法,有冇人唸到可以點體現示威自由?
佔中,佔旺是暴亂,點可以講是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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