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愚昧
我知道咩叫政教分離、政教合一,亦明白時下為何要將信仰核心價值注入社會、法律、政治...
信仰道德應該高於一切地上既事,我真係明,我都係返教會大。
但我只係想講
唔係你自己把口話 -
'我行緊公義,我好緊憐憫,我好謙卑,我非暴力,我係為左社會、香港、國家....'
就等於你真係行左公義、非暴力。
You can never be your own judge!
你今日生活係呢個世界,法官話你犯左法,就要接受後果。End of story!
就算佢係秋後算帳,就算佢係再加刑罰,又如何?邊個叫你一開始做犯法既事?
一邊話要挑戰法律彰顯公義,一邊要法律保障你既權益?係咩邏輯?
係!你可以話個政治體制唔公平,唔夠完善。你可以發聲、投訴、甚至遊行。從正途申請的話,係香港日日遊行鬧政府都唔會有人拉你!
法律既目的,唔係為左彰顯某一個宗教既公義,而係要係眾多唔同價值觀地下,設立底線,令大家既權益受到公平既保障。
法律既公義,同信仰既公義,可以好唔同。唔可以混為一談。
老闆唔加人工卻自己買靚車。作為員工,見到掃地嬸嬸唔夠錢食飯,我係咪可以霸佔佢屋企、佢停車場、畫花佢架車?
同你班人衝入去立法會/XX廣場,整傷D保安,打爛人地既嘢,有咩分別?
批判性思考,唔係批判別人,而係批判自己既想法。做嘢亦唔係一味靠衝,心口掛個勇字,口裡說著無限既真理,就有用。
[ 本帖最後由 Marcus.E 於 2017-8-18 12:33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