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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





香港已經無自由,而家赤共維穩部門都可以自由出入香港執法。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20120841&category_guid=4104&category=daily&issue=20170814



依家先出呢啲遲唔遲啲,個大話精都比人拉咗


仲幫條痴線佬死撐,你都係同類呀?


唔係呀,香港很自由,精神失常都可以通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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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wlcsm 於 2017-8-15 02:52 AM 發表
仲幫條痴線佬死撐,你都係同類呀?
咪係,唔係同佢一齊巔阿,遲早我地都變埋痴線佬,睇太多毒果真係就變成條肥佬咁

[ 本帖最後由 kenny11111 於 2017-8-15 02:57 AM 編輯 ]



黃絲垃圾智障犯民狗成日作故仔危言聳聽恫嚇香港市民,令香港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


下次比人拉前出啦


第21章 《誹謗條例》 ── 第5條 發布明知虛假的永久形式誹謗


引用:
原帖由 willy222 於 2017-8-15 02:51 AM 發表
依家先出呢啲遲唔遲啲,個大話精都比人拉咗
唔怪得肥佬黎要 裁距地,咩效率啊?



[隱藏]
精神病人永遠生存在自己的夢幻世界


睇少d生果.....


樓主應該改名叫Delay No More....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民主黨員林子健稱日前於旺角街頭被擄走及毆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表示,根據現有搜集到的手頭資料,未有顯示當事人所聲稱被帶走的經過。支聯會秘書長李卓人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認為,李家超昨日說法並不代表林子健沒有被人擄走,認為李家超的說法,是對林子健不公道,是想令公眾質疑林子健誠信,形容警方做法「好唔尋常」,因為警方通常在調查過程中,都不會發表評論,現時卻是一邊調查,一邊質疑受害人,認為警方應作中立、專業調查。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亦指,對李家超指未有證據的說法感到失望,指林子健作為人證,以及其大腿上的21口釘都是證據,又指警方早前曾說過事發附近街道上有閉路電視盲點,故要進一步搜證,反映李家超昨日說法是片面和偏頗,是「好不負責任」,指警方至今無證據顯示,林子健被擄說法的不是事實。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814/5707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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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後廷、老柱銘、何俊淫.........究竟幕後仲有幾多泛畜合謀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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