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相當之多疑點︰

1. 正常人若身體被打上釘,理應截停的士後先去醫院或警署,但事主林子健竟然先回家洗衣及洗身,身上鐵釘猶如不當一回事一樣,反而竟然先開記者會,最後去醫院。

2. 既然事主聲稱被迷魂、擄走,正常人理應保留自己衣物,亦不洗身,以保留身上「罪證」(例如衣物及身體上可能留有犯人手指紋、迷暈藥成分),但事主林子健竟然將所有「罪證」清洗,完全不合常理,猶如故意為凶徒開脫一樣。

請勿斥責我「五毛」,即使我屬泛民陣營,亦難以相信林子健。



被引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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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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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好懷疑單野係點。

不過班藍絲五毛一邊鬧泛民啲人未查清就屈支共,但係自己就無證無據屈人叫雞。
真係好煩



泛民衰咗好多鑊啦!切勿跟車太貼。


如果佢自編自導自演會唔會玩到咁大?
關乎國安唔講少wor



處理方式完全不合邏輯
信佢一成雙目失明



醫院都叫合理 但醫療費呢? 共產黨比呀?
去警局有用咩? 班黑警做咩冇人知
d 3 收藏左唔講得唔得先? 有又點? 搵到捉佢既大陸人氣味? 哈哈
仲有呢份係大公報黎 共報紙黎 講哂



我可以解答師兄嘅疑問
1. 事主係一個 相當 乾淨嘅人 所以先回家清潔 身體 事主責任心相當重 今日嘅事今日做完 件衫污糟咗 一定要今日整乾淨 鐵釘方面 佢唔取出嚟 代表佢係一個忍耐力好強嘅人 我哋忍唔到 唔代表事主忍唔到 先開記者會 然後才去醫院 反映事主 係一個好有交代嘅人 寧願忍痛 都向社會交代事件 才去醫院 希望 民主黨 能夠嘉許這位黨員。

[ 本帖最後由 一首歌一個故事 於 2017-8-12 06:10 PM 編輯 ]



2. 佢清洗曬 身上嘅證據 好似幫兇徒開脫一樣 證明事主為人 寬宏大量 不記舊仇 佢開記者會 只係交代事件 冇話要追究啲咩喎 佢係公眾人物 交代事件係應該嘅 事主係一個 包容力很強的人 就算被打釘 迷暈 擄劫 強迫肛交 都會原諒兇徒 如此胸襟廣闊 民主黨 應該予以讚揚


一個字.......“謎”


黨員有事,竟然唔係向煮直匯報?又係一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