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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來自M78星雲的神 於 2017-8-12 01:16 AM 發表 拔釘前開記者會則是他與黨友何俊仁及李柱銘商量後的決定 嘩! 原來係哩兩條友無人性,要呀林生受幾十個鐘頭皮肉之苦……慘 噢……哩兩條友都係律司泥,都支持開記者會比報警更優先更重要?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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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sdenis 於 2017-8-12 01:13 AM 發表 低能, 先報警同去醫院,證據就會消失咗? 警方同醫院完全有曬記錄知道你求醫時嘅情況架嘛! 即係唔係一個白痴,係三個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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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辟易 於 2017-8-12 01:34 AM 發表 會不會覺得好型唔捨得掹釘.
原帖由 7出國際 於 2017-8-12 01:42 AM 發表 怕證據消失? 點解又要洗衫? 呢單野好亂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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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nniscwip 於 2017-8-12 01:47 AM 發表 兩條律師都無腦 係唔係要報警先。揾揾警察高層一齊開記招呀?! 分明畀毒果機會作嘢啦!
原帖由 st105 於 2017-8-12 01:17 AM 發表 民主黨真係當香港人係白L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