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於時政版久休復出,我來給拋磚引玉。怎樣於一國兩制下取得雙嬴?我會說「權利義務,一體兩面」,當港人爭取「兩制」下的權利時,亦請承擔「一國」下的義務。
回歸後反對派對一國義務如國民教育、廿三條立法全力抵擋,而兩制下的普選權卻非公民提名不妥協。中央又不是儍子,怎會同意反對派這種只取不予的態度?所以“袋住先”政改方案,我會視為在香港未盡一國義務下中央依然送給港人的禮物。既然是禮物,反對派還在挑三撿四便是理虧了。
所以我的結論是有權利必有義務,千萬別指望吃免費午餐。
[ 本帖最後由 直線國國王 於 2017-8-21 11:35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