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 帖子
- 9572
- 積分
- 9457
- 註冊
- 2008-6-14
|
#1
發表於 2017-7-30 23:28
女警長陳美玉供稱,麥盈湘當時跟黃之鋒等人站在一起,在警員採取行動制服黃等人時,麥未有理會勸喻衝向該批警察,「明顯想入去搶番佢哋朋友」
陳美玉指,當時見到麥盈湘企圖衝入正在執行拘捕行動的警員之中,遂將麥拉住並警告她:「你唔好再衝喇,我啲同事做緊嘢!」但麥未有理會仍作衝前動作,陳遂將麥拘捕。
另有警員指,麥在警誡下表示自己是嶺南大學的研究生,且為香港獨立媒體的見習記者,當時正在採訪,但她身上無記者證....
《 黃絲為何支持暴力?》
反對派對暴力嘅睇法,可分兩種:
一種係贊成暴力,一種係縱容暴力。
極少有黃絲犯民真心反對暴力。
(一) 贊成暴力
贊成暴力嘅人,認為中共暴力,警察暴力,藍絲暴力,所以佢地贊成以暴易暴。佢地以為,反黃嘅市民,都一定係擁護中共、警察、同藍絲。
其實未必好多市民撐共產黨,撐六七暴動,撐警察暴力,撐藍絲打人;但大部分市民都厭惡一切暴力。
對於政權,大眾市民會選擇接受現實。回歸前,市民都接受英國嘅政權,係咪代表市民都歌頌鴉片戰爭,讚美日不落帝國暴力侵略,並贊成暴力?當然唔係。接受唔一定要擁護,反對唔一定要推翻。但反對派嘅思維係,難以擁護,就要推翻。
幾乎所有政權都係經暴力產生,係咪都要用暴力去推翻?然後他人又再用暴力推翻你,生生不息,係咪就好合理?
認為掟磚放火合理嘅人,係用他人嘅暴力做理由,將自己嘅暴力合理化,其實非常幼稚,除咗要承擔法律後果,最重要係失去道德基礎。
反對派會教子女以暴易暴嗎?小朋友話學校有人蝦佢,你會教佢向老師投訴,定係教佢打返人?社會鼓勵暴力,後果會點?
支持暴力革命,真正原因只為奪權。話係為咗反對暴力政權,只係自欺欺人嘅藉口。用暴力去打倒暴力,係反智。用暴力但打唔倒暴力,係不自量力,更反智。
支持暴力只會越走越偏,比黑社會更可憐。掟磚放火除咗換來幾年監禁之外,可以爭取到乜野?其實想向中共爭取民主,暴力點會有出路?
(二)縱容暴力
以前犯民會講和理非非,但激進派冒起,犯民怕被邊緣化,怕年輕支持者流失,不敢譴責暴力,結果立場曖昧,變成縱容暴力。
旺角暴動,犯民有冇譴責暴徒?有冇叫支持者唔好襲警?有冇支持警方執法?有冇探望受傷警員?立法會動議譴責暴徒,點解冇一個犯民投票支持?由旺暴發生到法庭裁決,黃媒犯民嘅反應係轉移視線,鬧警察,鬧政府,鬧中共,甚至美化暴力。極少見有人譴責暴徒,呼籲人停止暴力。
黃絲犯民鑽入牛角尖,係因為對民主嘅渴望太大,以致希望透過其他人嘅暴力可以得到。佢地嘅矛盾係:表面上唔同意暴力,實際上希望更多人參與暴力,令政府制度改變。其實咁係偽善:唔會畀自己子女坐監,但其他人子女坐監就冇所謂。市民討厭黃絲犯民,正正係呢個原因。
另一個自欺欺人嘅講法係,話暴徒係中共臥底。其實犯民如果真心反對暴力嘅,不論暴徒係咩人,犯民都應該呼籲支持者停止暴力,帶隊離開。當然,犯民絕對唔會咁做,而係樂見其成,希望暴力升級,發生嚴重流血事件就更好。如果黃絲犯民相信暴徒係臥底,就更應譴責暴徒,支持法庭重判,可惜並冇人咁做。
另有一種人會扮中立,認為暴力唔啱,但政府也有不是,與其譴責暴力,不如聽從市民訴求,從而解決社會撕裂。咁不如話,要解決暴力,就應該滿足暴徒嘅要求?咁只係另一種包庇暴力嘅虛偽。想減少撕裂,就要理性溝通;要理性溝通,必先要反對暴力。
(三) 市民反對一切暴力
大眾市民要嘅係安居樂業。你追求嘅,佢地唔覺得吸引;但你用嘅手段,佢地覺得反感。犯民想要市民支持,先要尊重法治,並反對一切暴力。黃絲犯民唔同暴力切割,只會同大眾市民越行越遠,令市民反感,等於自掘墳墓。
再進一步講,其實佔中同拉布都係一種暴力,以傷害民生嚟脅迫政府。犯民為咗同政府鬥爭,縱使傷害市民都唔理,咁做係非常不智,既不能爭取到任何成果,更令犯民失去民心,絕對係損人不利己。最稀奇嘅係,犯民竟然冇一個人有少少政治智慧,明白到犯民嘅危機,仍然對拉布樂此不疲,咁做係等同自殺,親手將市民推向建制派。
犯民同中共較勁,要爭取嘅係民心,特別係沉默大多數嘅民心。真心反對暴力,以理以德服人,方為上策。犯民永遠要求市民滿足佢地嘅需要,從來冇理會市民嘅需要,與民為敵,最終只會自絕於民。
其實咁對社會可能係一件好事。
新聞來源連結: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728/mobile/odn-20170728-0728_00176_045.html
|
|
|
VIP
- 帖子
- 9361
- 積分
- 8268
- 註冊
- 2010-7-6
|
#2
發表於 2017-7-30 23:36
衝完就話記者
龜一樣
|
|
|
VIP
- 帖子
- 7916
- 積分
- 7215
- 註冊
- 2009-6-28
|
#3
發表於 2017-7-30 23:37
引用:原帖由 lckis 於 2017-7-30 11:28 PM 發表
女警長陳美玉供稱,麥盈湘當時跟黃之鋒等人站在一起,在警員採取行動制服黃等人時,麥未有理會勸喻衝向該批警察,「明顯想入去搶番佢哋朋友」
陳美玉指,當時見到麥盈湘企圖衝入正在執行拘捕行動的警員之中,遂 ... 犯民一心想香港死, 係啲智將先咁聽話, 人哋叫衝佢就衝, 又唔用腦分析吓, 點解咁多個攪屎棍都冇仔女或者同父母一齊參與.
|
|
|
Golden Member
- 帖子
- 23797
- 積分
- 23712
- 註冊
- 2015-7-9
|
#4
發表於 2017-7-31 00:09
引用:原帖由 子靈 於 2017-7-30 11:37 PM 發表
犯民一心想香港死, 係啲智將先咁聽話, 人哋叫衝佢就衝, 又唔用腦分析吓, 點解咁多個攪屎棍都冇仔女或者同父母一齊參與. 從來沒人解答到這個問題,永遠帶過就算
|
|
|
VIP
- 帖子
- 9572
- 積分
- 9457
- 註冊
- 2008-6-14
|
#5
樓主 發表於 2017-7-31 11:41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強國人民 於 2017-7-30 11:36 PM 發表
衝完就話記者
龜一樣 係人都話係記者
|
|
|
VIP
- 帖子
- 9572
- 積分
- 9457
- 註冊
- 2008-6-14
|
#6
樓主 發表於 2017-7-31 11:41
引用:原帖由 子靈 於 2017-7-30 11:37 PM 發表
犯民一心想香港死, 係啲智將先咁聽話, 人哋叫衝佢就衝, 又唔用腦分析吓, 點解咁多個攪屎棍都冇仔女或者同父母一齊參與. 死士 = 你死你事
|
|
|
VIP
- 帖子
- 9572
- 積分
- 9457
- 註冊
- 2008-6-14
|
#7
樓主 發表於 2017-7-31 11:42
引用:原帖由 discussfriends 於 2017-7-31 12:09 AM 發表
從來沒人解答到這個問題,永遠帶過就算 答咗驚白痴會醒
|
|
|
VIP
- 帖子
- 9572
- 積分
- 9457
- 註冊
- 2008-6-14
|
#8
樓主 發表於 2017-7-31 17:38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0479
- 積分
- 10013
- 註冊
- 2010-7-22
|
#9
發表於 2017-8-18 16:26
引用:原帖由 lckis 於 2017-7-30 11:28 PM 發表
陳美玉指,當時見到麥盈湘企圖衝入正在執行拘捕行動的警員之中,遂 ...
犯民同中共較勁,要爭取嘅係民心,特別係沉默大多數嘅民心。真心反對暴力,以理以德服人,方為上策。犯民永遠要求市民滿足佢地嘅需要,從來冇理會市民嘅需要,與民為敵,最終只會自絕於民。 與中共較勁可潛入內地做工作,或滲透共產黨,或轉做地下黨;請不要借市民之名做後盾,你們不再代表市民。香港人從來不想香港成為政治城市。
|
|
|
Silver Member
- 帖子
- 11750
- 積分
- 10663
- 註冊
- 2013-10-26
|
#10
發表於 2017-8-18 19:08
[按此打開]
[隱藏]
犯民從來無聽過民意!因為香港市民多為白痴智障,與民為㪗方是真理!
|
|
|
VIP
- 帖子
- 9572
- 積分
- 9457
- 註冊
- 2008-6-14
|
#11
樓主 發表於 2017-8-18 20:32
引用:原帖由 龍潭老鼠 於 2017-8-18 04:26 PM 發表
與中共較勁可潛入內地做工作,或滲透共產黨,或轉做地下黨;請不要借市民之名做後盾,你們不再代表市民。香港人從來不想香港成為政治城市。 反對派已經盡失民心,一天到晚只會政治鬥爭,令人極之反感
|
|
|
VIP
- 帖子
- 9572
- 積分
- 9457
- 註冊
- 2008-6-14
|
#12
樓主 發表於 2017-8-18 20:35
引用:原帖由 pangniki 於 2017-8-18 07:08 PM 發表
犯民從來無聽過民意!因為香港市民多為白痴智障,與民為㪗方是真理! 鄭屎講得啱,黃絲係白痴
|
|
|
Platinum Member
- 帖子
- 60764
- 積分
- 59388
- 註冊
- 2014-10-5
|
#13
發表於 2017-8-18 21:42
"女警長陳美玉警告麥盈湘唔好再衝喇 但麥未有理會仍作衝前動作,陳遂將麥拘捕。
麥在警誡下表示自己是嶺南大學的研究生,且為香港獨立媒體的見習記者,當時正在採訪,但她身上無記者證...."
港獨黃絲慣常態度 衰咗被拉就話係記者!
|
|
|
VIP
- 帖子
- 9572
- 積分
- 9457
- 註冊
- 2008-6-14
|
#14
樓主 發表於 2017-8-18 22:11
引用:原帖由 tinnit 於 2017-8-18 09:42 PM 發表
"女警長陳美玉警告麥盈湘唔好再衝喇 但麥未有理會仍作衝前動作,陳遂將麥拘捕。
麥在警誡下表示自己是嶺南大學的研究生,且為香港獨立媒體的見習記者,當時正在採訪,但她身上無記者證...."
港獨黃絲慣常態度 衰 ... 再唔得就扮弱智
|
|
|
Platinum Member
- 帖子
- 60764
- 積分
- 59388
- 註冊
- 2014-10-5
|
#15
發表於 2017-8-18 22:35
[按此打開]
[隱藏]
引用:原帖由 lckis 於 2017-8-18 10:11 PM 發表
再唔得就扮弱智 一般已由大廳的黃官代辯 "有智障有悔意,判社2服小時" !
|
|
|
[按此打開 Google 相符內容]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