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上聽得最多藍絲對DQ6名議員的意見就是,「底啦,玩大左,你又要玩野,衣家咪自食其果囉。」
對住衣d人,我只想問,咩叫玩大左,咩叫自食其果?
例如:俾人屌你媽媽,你係唔係可以打柒佢?去到法庭同個官講,㡳呀,佢挑釁挑戰我,我打柒佢岩架?
就等於挑釁挑戰權威,係唔係就要俾人用不合制度,違背選民意願的去取消一個挑釁人的人?
洗橫手䆁法用中央權力解釋法律,要法官跟住去判,
咁同暴力解決有咩分別?衣個叫制度暴力。
一國兩制呢?三權分立呢?高度自治呢?
好明顯支持果d人,都係信先撩者賤 打死無怨的人,
原來這個社會就是用這個道理去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