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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呢班不知所謂㗎吔,係時候用家長式㗎方法來嚴厲管治佢哋。
以前太寛鬆比佢哋囂張到不可一世



曾鈺成縱大左佢地個膽, 迫CY出手去撥亂反正...反被班犯民誣蔑佢撕裂社會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7-7-21 11:10 AM 發表
曾鈺成縱大左佢地個膽, 迫CY出手去撥亂反正...反被班犯民誣蔑佢撕裂社會
冇曾主席當年的縱容,都唔會有今年宣誓儀式上的種種表演。
曾主席係有功呢定係有過呢?



引用:
原帖由 空空奇談 於 2017-7-21 11:38 AM 發表

冇曾主席當年的縱容,都唔會有今年宣誓儀式上的種種表演。
曾主席係有功呢定係有過呢?
他那份包容, 沒有締造議會的和諧, 可見包容對山番來說, 就是縱容。
反之他成就了拉布成風, 他當然是過大於功。



[隱藏]
2017/07/21 (週五)

反對派嚴重脫離民意

7月14日高等法院依法裁決撤銷劉小麗、姚松炎、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的議員資格。區慶祥法官明確指他們宣誓時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莊重規定」及「實質信念規定」等憲法上的強制規定。

裁決結果甫出,反對派核心人士立即號召市民集會,結果只不足500人聲援,他們也承認集會不如意。可見,反對派仍活在自己意識裏,以為市民附和他們對法院裁決反感,蜂擁而出,聲援被DQ的四人。出席人數事實證明反對派核心人士已超離地,脫離市民,嚴重誤判市民反應。
宣誓必須是莊重,這是市民共知常識。如在民政事務處向民政事務主任宣誓,或者結婚時,男女雙方宣誓,必須認真和莊重地宣讀所指定誓詞。市民冷對反對派集會呼籲,清楚表明,「錯要認,打要企定」。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和人士若再有矯情言行,只會引來更多市民厭惡。

更何況,這幾位被DQ人士是深思熟慮地部署,在立法會就職宣誓上演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莊重規定」及「實質信念規定」宣誓戲劇。法官判決是無從挑剔的。因此,反對派議員和人士不敢在雞蛋裏挑骨頭,批評法官裁決,矛頭竟轉移指「政府向市民開戰」,把責任推到上任或這任政府上,圖謀引起市民對政府不滿,以號召市民聲援。集會結果證明,市民看在眼裏,知在心裏,心明如鏡。

當時投票給反對派參選人的選民,應絕大多數希望他們能在議會裏好好表現,並不希望他們在宣誓上「玩嘢」。現在這四人因宣誓「玩嘢」被DQ,支持者必然失望,又怎會出來聲援了。若他們認為選民投票給他們,就是要他們在宣誓上「玩嘢」,那現在被DQ結果,是「求仁得仁,又何怨乎」!目的已達,支持者既滿意,就不用再聲援了。

現時反對派不斷要求特首林鄭月娥領導的特區政府以行政干預司法,這做法得不到市民支持,就連他們的支持者都認為這是超錯言行。此例一開,不禁令反對派將從此失去道德光環;更擔心為建制派開了方便之門。

最近反對派人士倡議: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若有共同進退的心,大可重拾當年五區總辭、團結壯志。他們若真的總辭明志,必然贏得市民尊重。筆者可以斷言,這實現不了的!剩下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有誰願意放棄高薪厚祿呢?今非昔比!

反對派應勇於承擔過錯,接受法官裁決,尊重法治精神。只有為自己深思熟慮過錯承擔責任,才是對選民最大的負責任,才能贏得市民基本尊重;但恐怕他們連這點都做不到。

洪錦鉉
城市智庫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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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議員最害怕的便是按照法庭的判決,可能還有些人會被DQ,因此他們竟然要求林鄭承諾不會再DQ其他人,至於已被DQ的四人,有人竟希望在上訴時,政府放棄答辯。這些都明顯是以政治凌駕法律了。在法庭判了四人的DQ後,若有其他人等的行為符合法庭所界定的DQ條件,政府不要求法庭司法覆核他們是否也要DQ,便是沒有盡責,而且是不尊重法治了。想不到常常把法治精神掛在咀邊的人竟會要求政府做出不尊重法治的行動,由此可見,戀棧權力會如何腐蝕人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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