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指本案案情嚴重,會考慮判監,但由於馮敬恩於2011年曾接受切除腦瘤手術,怕判監會超越馮其所能受,故下令先取馮的醫療報告,但只不一定判社會服務令。最後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判刑,期間取得馮的醫療、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及李峰琦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馮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但由於馮已獲台灣大學取錄,須於9月初到台灣註冊入學,裁判官准許他於9月4日至10日離港。李則獲准以500元保釋。
代表兩人的李柱銘為馮敬恩求情時指,馮過往經歷特殊,兩次經歷大病,小六患血癌,差點以為會死,馮留醫一年沒流過一次眼淚,連馮媽媽亦敬佩兒子。馮自幼父母離異,母親沒有錢買玩具給馮,但馮沒有埋怨。至中四馮突然胡言亂語,始發現原來腦出問題,馮母對兒子沒有特別要求,只求他做完功課。有次馮向老師透露知道母親辛苦,為了她不吃飯只吃麵包。李又指,馮升大學後見同學未能升大學,便收取便宜的費用替同學們補習,並向母親指錢並不重要,李問裁判官指:「幾多人係咁?」
李柱銘又透露,馮敬恩自知有病,一直將寫有「如迷路,請帶我返港大」的卡片帶在身上,馮母有一次發現卡片,知道兒子十分愛港大,會拼死守護港大。李柱銘說到此處一度哽咽,並指今早見到馮的母親到庭支持兒子,他有上前與馮母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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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L到呢....講到就黎死咁, 要隊林人時又咁有心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