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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a2005 於 2017-7-19 10:53 AM 發表
兩件、四件被DQ,再多兩件議員被一市民申請司法覆核議員資格──我沒用錯量詞,在政府心目中,議員只不過是一件件要切便切的餅,切掉了礙眼的部份,餅無須做大,奉旨合作的建制派便坐大了,多省事──有人好像還沒感 ...
講咁多野
有無身體力行去做野先
又係靠把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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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廿一比一 於 2017-7-19 12:19 PM 發表



其實常理推段班友咁宣誓都知是有問題的。長毛亦講過,以前曾鈺成話過如有人挑戰,是有機會出事的。泛民派有咁多律師都冇人提醒是大大失策。
哈哈,佢地目的落阿爺面,以為阿爺冇佢符,等於方唐鏡響公堂黃線跳出跳入挑衊星爺,星爺都係等你跳多幾次先打柒你,而家味叫求仁得仁囉。



引用:
原帖由 廿一比一 於 2017-7-19 12:19 PM 發表



其實常理推段班友咁宣誓都知是有問題的。長毛亦講過,以前曾鈺成話過如有人挑戰,是有機會出事的。泛民派有咁多律師都冇人提醒是大大失策。
常理推段689壞事做盡應該凌遲處死啦,咁多人死唔見佢死。



只係以前無執法而已.


[隱藏]
記得只有長毛在2004年因宣誓打過一場官司,輸左,判定宣誓要跟足誓辭,而其他就無觸及到,除非以前有呢次咁樣嘅案例,打過官司,而議員勝,先至明正言順咁話犯了明日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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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g1842 於 2017-7-19 03:02 PM 發表

甘點解要釋法,重要又追溯期?
追溯期法官話有.



引用:
原帖由 hkg1842 於 2017-7-19 03:02 PM 發表

甘點解要釋法,重要又追溯期?
就是又釋法又追溯期 ... 哈哈

你不滿意嗎 ?



廢柴填詞人幾時捐哂身家俾人地上訴啫!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嘻哈嘻哈 於 2017-7-19 03:52 PM 發表
廢柴填詞人幾時捐哂身家俾人地上訴啫!
夕公公話只會捐個屎忽出嚟供 wc 享用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又一個白痴論點
明明法例一直存在~
把釋法誤導人以為修法
企圖左右輿論但只能騙騙無腦人



引用:
原帖由 guydan 於 2017-7-19 10:41 PM 發表
又一個白痴論點
明明法例一直存在~
把釋法誤導人以為修法
企圖左右輿論但只能騙騙無腦人
正確!



引用:
原帖由 e5432whm 於 2017-7-19 12:18 PM 發表
「今天宣的誓,竟然可以犯了明日的法」顛倒是非黑白,只有果班無知幼稚低能白痴仔才會信。X2
就好似搶劫、強姦咁,d犯唔知咁系犯法嘅咩?不過繫心存饒幸,抵撚死。

而樓主呢類就系衰撚咗,9up想攞翻個彩兼呃下d白癡仔,你以爲佢講嘅嘢真系佢內心所想咩...



[隱藏]
林夕有少少誤解事實,亦有將事情摟曲

現有基本法,已經存在
明日立法,係要經立法會去立

今次被DQ前議員係違犯現有法例,而唔係違犯明日立法會通過新法例
引用:
原帖由 ala2005 於 2017-7-19 10:53 AM 發表
兩件、四件被DQ,再多兩件議員被一市民申請司法覆核議員資格──我沒用錯量詞,在政府心目中,議員只不過是一件件要切便切的餅,切掉了礙眼的部份,餅無須做大,奉旨合作的建制派便坐大了,多省事──有人好像還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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