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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oleitau 於 2017-6-28 11:41 AM 發表 我係老共會送佢出國, 基本係無得醫, 而且一枝標靶藥你估平 ? 你咪醫lor, 係你老美嘥藥費, 你要做好人, 你咪做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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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oleitau 於 2017-6-28 10:48 AM 發表 根本香港大把人連08憲章睇都未睇過就發表意見, 當中內容我係咁意睇左一下, 發覺好炒西方鼓吹個一套, 話要玩三權分立, 而完全唔睇其它國家既教訓. 其中第十一點關於言論自由好有問題, 當中建議可以發表鼓吹顛覆國家政 ...
11. 言論自由:落實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制訂《新聞法》和《出版法》,開放報禁,廢除現行《刑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款,杜絕以言治罪。
12. 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實行政教分離,宗教信仰活動不受政府干預。審查並撤銷限制或剝奪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動。廢除宗教團體(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必經登記始獲合法地位的事先許可制度,代之以無須任何審查的備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