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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bsdorfhq 於 2017-6-20 11:36 PM 發表 傷感無奈? 做人做到佢咁真係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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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嫖-俠 於 2017-6-20 07:19 PM 發表 你還好意思提李鴻章?唔打撚死你已經算好啦。
原帖由 behappy1997 於 2017-6-20 09:49 PM 發表 既然他用李鴻章的後入名義跳出來說話就必須承擔李鴻章禍國的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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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ghbury64 於 2017-6-20 07:08 PM 發表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620/56849719 李鴻章1898年代表清朝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予英國99年,種下香港97後前途問題的遠因。1997年6月30日晚,李道瑜坐在CNN香港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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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狂人甲 於 2017-6-20 07:28 PM 發表 李鴻章一個大貪官,表面搞洋務,實際幫自己開財路,最後洋務運動搞到一塌糊塗,清亡佢絕對有責任!! 不過呢個世界,真係冇天理,修橋補路無屍骸,殺人放火金腰帶,清末重臣,佢都算福澤子孫,留下巨大財富!!
原帖由 chokman3 於 2017-6-21 12:43 AM 發表 阿祖先剩落咁多錢俾我我仲會鬧佢咩,係佢立場李鴻章唔係賣國賊係冇錯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