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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High Tea——泛民做嘢還是玩嘢?

特區政府為確保啟德體育園撥款可以在立法會休會前通過,不但調動議程,讓項目在財委會打尖先審批,繼而再有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在諮詢議員後,決定加開財委會會議,確保財委會有時間審批撥款項目。

陳健波和政府的做法惹來泛民議員反彈,批評政府無視民生項目,強行把具爭議性的項目調前屬不合理,要求政府重新按照原有議程審議撥款。這個立場來自泛民議員,有點滑稽。

調動議程作手段

改動議程有沒有先例呢?當然有。啟德體育園撥款是否無關民生?當然不是,提出要把具爭議性的項目調動先討論是否政府才會這樣做?當然不是,因為泛民也曾有此舉措。

去年三月,受泛民發動的版權法及高鐵撥款拉布戰影響,立法會大會及財委會都出現議程大塞車,影響大量關乎經濟民生的法案和撥款審議,結果政府釋出善意,應泛民要求大幅調動大會及財委會議程。由此可見,調動議程也是泛民處理立法會事務的手段。

啟德體育園無關民生?馬逢國議員說得好,體育發展是一個民生議題,可以紓緩體育設施不足,是民生所需,泛民議員不知道體育設施與民生息息相關嗎?

反建議處理「一地兩檢」

調動議程先討論具爭議性問題是泛民不可以接受的立場。真的嗎?去年三月,政府讓步調動大會和財委會議程,讓當時較緊急及沒有爭議性的法案和撥款可以在立法會休會前通過,但之後泛民議員沒有見好即收,竟然反建議政府優先處理未達共識的「一地兩檢」和標準工時立法提交立法會審議。泛民陣營到底是以哪種標準做立法會的工作?

去年財委會批出共一千二百八十四億元的撥款項目,今年至今只批出三百二十億元,以此去審視財委會工作,我們要問泛民議員是做嘢還是玩嘢?

黃麗君



玩嘢多過做嘢


引用:
原帖由 Wachi師兄 於 2017-6-20 02:07 PM 發表
玩嘢多過做嘢
玩野白支薪水, 浪費公帑, 應被褫奪公權。



佢地所謂ge做野, 就係提出d 不設實際ge野出來,同100%做唔到ge野,
之後將本來出現ge問題無限複雜化,
當建制找到解決問題ge方法就無限抹黑, 期望令到問題解決不到,跟住再複雜化
因為只要香港有問題佢地就可收錢收捐款。完



[隱藏]
講真一句點解仲有咁多人選佢地?選佢嗰班人真系白癡。我以前都選過陳淑莊,余老未。當初是公民黨啱啱開始 ,這個決定令我後悔一生。

[ 本帖最後由 hinfan 於 2017-6-26 07:56 AM 編輯 ]



當然係做野啦. 吾做show, 點有人氣? 點搞六四, 七一呢d大茶飯 等D傻仔去捐錢?


一啲啲啦,有時都會做野既,不過唔夠票講乜都無用。


犯民幾時做過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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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班民主惡霸,打著民主旗號橫行霸道,
永遠站在道德高地,滿口仁義道德,
但表現卻最不民主,輸打贏要,自己收錢又唔認,
政府所有工程都是大白象,不斷的司法覆核,無盡的拉布休會,
為反而反,逢中必反,蹉跎歲月,導致工程費用嚴重超支,香港發展停滯不前,
口口聲聲講法治,耗用公帑打官司,最後公義彰顯,又話政治打壓,釋法可恥,
其實最無恥是呢班民主惡霸,政棍的醜惡偽善表露無遺,
總之"一事無成是泛民"!



2017/07/21 (週五)

反對派嚴重脫離民意

7月14日高等法院依法裁決撤銷劉小麗、姚松炎、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的議員資格。區慶祥法官明確指他們宣誓時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莊重規定」及「實質信念規定」等憲法上的強制規定。

裁決結果甫出,反對派核心人士立即號召市民集會,結果只不足500人聲援,他們也承認集會不如意。可見,反對派仍活在自己意識裏,以為市民附和他們對法院裁決反感,蜂擁而出,聲援被DQ的四人。出席人數事實證明反對派核心人士已超離地,脫離市民,嚴重誤判市民反應。
宣誓必須是莊重,這是市民共知常識。如在民政事務處向民政事務主任宣誓,或者結婚時,男女雙方宣誓,必須認真和莊重地宣讀所指定誓詞。市民冷對反對派集會呼籲,清楚表明,「錯要認,打要企定」。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和人士若再有矯情言行,只會引來更多市民厭惡。

更何況,這幾位被DQ人士是深思熟慮地部署,在立法會就職宣誓上演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莊重規定」及「實質信念規定」宣誓戲劇。法官判決是無從挑剔的。因此,反對派議員和人士不敢在雞蛋裏挑骨頭,批評法官裁決,矛頭竟轉移指「政府向市民開戰」,把責任推到上任或這任政府上,圖謀引起市民對政府不滿,以號召市民聲援。集會結果證明,市民看在眼裏,知在心裏,心明如鏡。

當時投票給反對派參選人的選民,應絕大多數希望他們能在議會裏好好表現,並不希望他們在宣誓上「玩嘢」。現在這四人因宣誓「玩嘢」被DQ,支持者必然失望,又怎會出來聲援了。若他們認為選民投票給他們,就是要他們在宣誓上「玩嘢」,那現在被DQ結果,是「求仁得仁,又何怨乎」!目的已達,支持者既滿意,就不用再聲援了。

現時反對派不斷要求特首林鄭月娥領導的特區政府以行政干預司法,這做法得不到市民支持,就連他們的支持者都認為這是超錯言行。此例一開,不禁令反對派將從此失去道德光環;更擔心為建制派開了方便之門。

最近反對派人士倡議: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若有共同進退的心,大可重拾當年五區總辭、團結壯志。他們若真的總辭明志,必然贏得市民尊重。筆者可以斷言,這實現不了的!剩下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有誰願意放棄高薪厚祿呢?今非昔比!

反對派應勇於承擔過錯,接受法官裁決,尊重法治精神。只有為自己深思熟慮過錯承擔責任,才是對選民最大的負責任,才能贏得市民基本尊重;但恐怕他們連這點都做不到。

洪錦鉉
城市智庫召集人



[隱藏]
泛民腦袋中充滿如何與政府鬥爭的思維,任何可以傷害政府的事,縱使也傷害市民,他們都不會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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