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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捐器官感人個案 勝千言萬語


  醫管局公開呼籲市民捐贈器官,挽救垂危病人,屢見不鮮,每次見到病人家屬聲淚俱下,令人心酸,如何鼓勵公眾多行善舉?政府費煞思量,近年多次想方設法,進展不大,只有依靠宣傳,但怎樣才能令宣傳更具效力?外國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鑑。

患原發性擴張性心肌病的十一歲男童鄧啟謙,依靠人工心臟維生共二百八十二日,苦候死者捐心續命,等到上周一終獲遺贈心臟完成換心手術,重獲新生。謙仔可說撿回一命,因為他在等候期間,經歷腦中風、胃出血及多場驚險手術,現在他有機會康服,一直在旁守候的媽媽也鬆一口氣,公眾也替他開心。

然而,各類器官捐贈數字遠低於等候病人的人數,不少病人等不到,撒手塵寰。政府長年累月鼓勵市民自願捐贈器官,但不少港人都有保留全屍的傳統觀念,即使親人生前參與自願捐贈計劃,家人最後還是行使否決權,令救人好事難以實現。政府近年提出研究鼓勵器官捐贈的新方法,但成效不彰。

外國不少宣傳,比本港手法更着重真實個案,例如有年輕男子獲移植一名女死者的心臟,存活過來,當局安排女死者媽媽用醫生聽筒,聽男子的心跳,當她聽到女兒的心臟仍在跳,不禁落淚,感動不少觀眾,女兒的心救活了一個垂死男子,並在他體內獲得重生,這正是以生命延續生命的寫照。這樣手法才可打動人心,值得港府學習。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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