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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lunwan 於 2017-6-14 11:00 AM 發表 【明報文章】創新及科技局上周五在facebook貼文,嚴厲炮轟電召車中介公司Uber,以創新共享經濟為藉口,知法犯法,令電召司機因違法取酬載客而被捕,是不負責任的做法。這個帖文,在網絡世界贏取「嬲嬲」。創科局竟對 ...
原帖由 全馬二世 於 2017-6-14 11:08 AM 發表 唔知整個高科技app運冰毒得唔得呢? 咁uber唔叫車,改做叫雞又係咪要政府支持? wanna cry都好高科技喎,政府唔應該禁? 黃絲一定係法律第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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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愛獅子山下 於 2017-6-14 11:18 AM 發表 呢位係乜水⋯⋯⋯官商勾結遊戲終有一日會落幕⋯⋯⋯支持公開公平公正自由經濟體系係香港出現⋯⋯⋯
原帖由 來自M78星雲的神 於 2017-6-14 11:26 AM 發表 雖然我都有用uber.... 但對於用家來說, call uder同call 貨van 或call XX折的士一樣, 無咩分別~ 係外國可能很創新, 但在香港只是舊酒新瓶, 零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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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voy 於 2017-6-14 11:21 AM 發表 真係唔明 uber 與創科有何關係 ? 寫個apps 就是創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