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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葵涌南華工業大廈某單位的地產經紀,疑因發現隔鄰單位丟空多時、經常沒人出入,遂爆開單位門鎖及鎖頭霸佔單位。及後單位代理人發現單位被換鎖,放於單位的物件被扔,於是報警。案件經審訊後法官今裁定經紀爆竊罪成,直斥被告沒有悔意,從頭到尾拒絕承認責任,故沒有刑期扣減,判她入獄30個月,並須向事主賠償$5000。

法官在裁決時指相信控方證人,而被告沒有就事件作出解釋,亦無法提供任何證據支持自己的說法,故裁定被告破門而入非法佔用單位,並將當中的財物非法棄置或變賣。法官認為被告心存僥倖,又自欺欺人地向保安聲稱自己已租用單位,東窗事發後又不肯現身,行為屬不誠實。被告廖雪芬被捕後不肯向警方透露教育程度等背景資料,今在庭上亦拒絕求情或作減刑的陳詞,揚言審訊不公平,「保持緘默穩陣啲」,惟投訴控方誤報她是51歲,其實她只有50歲。被告表明會上訴,法官表示她可以聘請法律援助,但不希望她好像今次般隨意撤換律師,浪費公帑。被告反駁稱自己不是浪費公帑,換法援律師只因「價錢反映服務態度,我今次絕對係因為了解而分開」。法官聞言叫懲教員「帶佢入去」。

唔明點解香港咁多單位,被丟空,
又唔平D租出去.
不過,女被告霸佔別人的單位,
的確係不對.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70522/56727120



痴L線


咁都得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隱藏]
態度好啲博有得保釋都好。


老藍絲真賤格,毫無悔意


太壞了!
應該招呼露宿者去住。

[ 本帖最後由 lam_km 於 2017-5-23 08:34 AM 編輯 ]



佔領單位都唔得啦何況佔領馬路,黃絲出黎自首未?


痴線


[隱藏]
只准廢青霸瞓馬路, 不許AA 竊佔工廈................


黃絲?
非法佔用
引用:
原帖由 bluelikejazz 於 2017-5-23 07:47 AM 發表
租用葵涌南華工業大廈某單位的地產經紀,疑因發現隔鄰單位丟空多時、經常沒人出入,遂爆開單位門鎖及鎖頭霸佔單位。及後單位代理人發現單位被換鎖,放於單位的物件被扔,於是報警。案件經審訊後法官今裁定經紀爆竊罪 ...



法律第二,抵 L 死


真係懵得勻循


呢一區,唔係話黃絲,就話藍絲,有冇黑絲啫!?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luelikejazz 於 2017-5-23 07:47 AM 發表
租用葵涌南華工業大廈某單位的地產經紀,疑因發現隔鄰單位丟空多時、經常沒人出入,遂爆開單位門鎖及鎖頭霸佔單位。及後單位代理人發現單位被換鎖,放於單位的物件被扔,於是報警。案件經審訊後法官今裁定經紀爆竊罪 ...
咁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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