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532
  • 回覆: 10
  • 分享: 1




男售貨員前年與女友分手後,疑因多次要求復合不果,涉潛入女方住所並藏身於衣櫃中,待女方晚上回家,售貨員突從衣櫃撲出,涉嫌兩度強姦前女友,並強逼她口交和拍下多張裸照,案件今在高院繼續審理。女事主供稱,當時她並不願意與對方性交,無奈遭對方困在房內,「好似走唔甩咁樣」,她為盡快消耗對方體力後趁機逃走,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

被告陳俊文(29歲)被控兩項強姦罪、一項非禮罪,以及兩項嚴重入屋犯法罪(其中一項為交替控罪)。女事主X今供稱,兩人2014年4月成為情侶,惟她不滿被告與女同事關係曖昧,前年提出分手。兩人分手後,女方雖然已結交新男友,但她與被告關係仍糾纏不清,他們不時見面,間中會讓對方在她家留宿。

前年10月13日,X與被告見面後一同回家,X稱不想被告留在家中,便提出兩人與其表弟外出到大埔吃宵夜,被告其後聲稱凌晨3時許已沒有車返回上水寓所,遂要求到X家過夜。X稱當晚其表弟曾勸被告不要再騷擾X,被告神情平靜,故她認為被告不會有惡意,遂答應讓被告在她家留宿,她則到表弟家過夜。
翌日晚上X回家後,打算收拾弟弟的衣櫃,惟她打開櫃後突然見到被告撲出來,然後將她推倒在牀上及脫下兩人衣物,X知道被告想與她發生關係,惟她並不情願,無奈覺得自己「好似走唔甩咁樣」,她為盡快消耗對方體力後趁機逃走,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

被告其後稱他事前曾服食壯陽藥,X認為吃壯陽藥後被告會感疲累,故慫恿他多吃幾顆。被告服藥後用手機拍攝X的裸照,並再次將她推在牀上,要求她替自己口交。X不從並合上嘴巴,被告不停將陽具放在她面上「捽」,X認為自己「走唔甩」,又擔心對方會將裸照公開,故最終亦替被告口交。

兩人其後累極入睡,X醒來後稱要上廁所,打算趁機離家但遭被告阻止,並將她推入房,她掙扎期間遭被告掌摑,對方突然稱「對唔住,我好愛你㗎」,然後又亮出𠝹刀威脅會傷害X,並要求再次性交,X雖不情願但亦就範。完事後X希望打發被告離開,故聲稱可能會和被告復合甚至結婚,被告平復心情後願意離開。聆訊下午繼續。






我有大把體力等你消耗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516/s00001/149491639847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個女仔都做得啱o既,條友咁變態,如果唔順從佢,唔知佢癲起上黎會唔會對個女仔不利


如果女方講的是真話佢就慘, 俾人強姦完仲要上庭再俾狀棍折磨




[隱藏]
 
牛唔飲水依個導理,條女唔自願點拍祼照呀,晨早告左啦,重等今日話比人強姦,咪玩啦


有可疑


單野告吾入


她為盡快消耗對方體力後趁機逃走,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

--> 神邏輯, 辛苦了X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性交時有無出水係關鍵


引用:
原帖由 refugee 於 2017-5-16 03:33 PM 發表


以後遇著強姦係咪都應該盡快令強姦者「出野」方便逃走?
要消秏對方體力應該要磨返兩三粒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