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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BCA問題的總結」中所講的咁多點,完全就唔係總結,而係來自你自己的主觀論調。
2. 五月份,小三學生受到煎熬。<---不就是你自己的想法嗎?
3. 為何支持TSA的人,你就可以總結為護航?那你地要擱置TSA的人,就是政治批鬥TSA囉。
5. 瀏覽者憑什麼採納網友的意見而捨棄從政者的?<---當然唔係相信人,而係相信道理啦,那就要看你提出甚麼理據,是否合乎邏輯。若然你相信從政者,就是因為他們從政,那只能說明你係以訴諸權威的謬誤來欺騙別人囉。
6. 這個說詞又是錯誤。「你說:如果法庭每一件事都需要親身體驗,那麼法官將會很忙。所以必須依賴證人的供詞。」我已證明你係誤導。即使法官依賴證人的供詞,都必須要證人的供詞係合理和可信吧,莫非你認為法官係像你一樣,只要自己喜歡的就採納,唔喜歡的就當無存在?這就足以證明你係根本不理是非,人講乜就信乜囉,怪不得成語有句叫「三人成虎」了。
8. 這點完全老作,你如何統計出99%網友都同意BCA/TSA會對大多數學生做成壓力?
單單上述的幾點,就知你完全以個人觀點當作總結,事實上有誤導成份。

[ 本帖最後由 galileo2013 於 2017-5-15 10:2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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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3 22:16

diss06.jpg

本案的重點是:8歲學童的承受壓力的能耐。
我的原文最重要的是第十點:
“10.關於在心理學方面,怎麼解釋壓力的來源:
In psychology, stress is a feeling of strain and pressure. Small amounts of stress may be desired, beneficial, and even healthy. Positive stress helps improve athletic performance. It also plays a factor in motivation, adaptation, and reaction to the environment. Excessive amounts of stress, however, may lead to bodily harm. Stress can increase the risk of strokes, heart attacks, ulcers, dwarfism, and mental illnesses such as depression.
Stress can be external and related to the environment, but may also be created by internal perceptions that cause an individual to experience anxiety or other negative emotions surrounding a situation, such as pressure, discomfort, etc., which they then deem stressful.
Humans experience stress, or perceive things as threatening, when they do not believe that their resources for coping with obstacles (stimuli, people, situations, etc.) are enough for what the circumstances demand. When we think the demands being placed on us exceed our ability to cope, we then perceive stress.”
【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Psychological_stress

我的評論:很多網友在生活上的壓力,藉著在網上【語不驚人誓不休】留言紓緩。這也某程度解釋了為啥網上言論有一部分是偏頗的。”

[ 本帖最後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5-15 08:21 AM 編輯 ]



absdorfhq, 伽利略

1.A sower went out to sow his seed. As he sowed, some seed fell on the path and was trampled, and the birds of the sky ate it up.Some seed fell on rocky ground, and when it grew, it withered for lack of moisture.Some seed fell among thorns, and the thorns grew with it and choked it.And some seed fell on good soil, and when it grew, it produced fruit a hundredfold.
你們認為你們的水平屬於耶穌這段教誨的哪種種子?

2.晏子出使到楚國去,楚國國王知道晏子的個子很矮,就想捉弄他。楚王命人在城牆的大門旁邊又開了個五尺來高的洞,請晏子從那個小洞進去。晏子知道楚王要戲弄他,嚴詞加以拒絕。他說,“到了“狗國”,才走狗洞,我現在是出使楚國,不應該走狗門。” 楚靈王接見了晏嬰,楚靈王一見到晏嬰,馬上問:“齊國是不是很缺乏人才?為什么派你這樣一個矮子來出使楚國?”“大王,齊國人多着呢。國都臨淄人口百萬,每人呼一口氣,可以呼氣為云,每人淌一滴汗,可以揮汗如雨。行人來往川流不息,摩肩接履,又怎么能沒有人才?只是齊國有一個規矩,賢明之人出使賢國,不肖之人出使不肖之國,大人出使大國,小人出使小國,而今我無才無德又最不肖,只好來楚國為使,希望大王原諒。” 楚國武士押一名犯人從殿前經過,楚王問道:“這個人是哪一國人?所犯何罪?”“齊國人,犯的是盜竊罪。”“晏相國,齊國人有偷東西的毛病嗎?”晏嬰知道楚王是以此來取笑自己,報剛才之辱,于是從容不迫地回答說:“小臣我聽說:桔子種在淮水以南稱為桔子,甜美無比,而將其移至淮水以北,則變成了枳樹,枳樹之果,小而酸澀,苦不可食,之所以會有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情況,實在是土地的緣故。現在這個齊國人出生在齊國,並非盜賊,而是一個良民,可是為什么來到楚國,卻變成了盜賊呢?這是楚國使他發生了這種變化,齊人之于楚國正如桔子之于淮北,這于齊國又有什么關係呢?”  楚王默然,良久,嘆道:“寡人本來打算讓您在今日受辱,哪裡想到竟被您嘲笑了,這是寡人的過錯,見諒寡人吧!

3. 我那個原帖子一樓第六點:
又有網友說:家長會的意見只是他人的說法,不足採納。
我回應說:如果法庭每一件事都需要親身體驗,那麼法官將會很忙。所以必須依賴證人的供詞。

4.因此,有必要啟發你關於 the law of evidence.

5.有沒有興趣?



照抄舊帖依然是解答不到其他人對你“總結”的關鍵質疑
這個事實並沒有改變



[隱藏]
無論在哪個帖子,總有人向我扔鞋子。
【雖然我不是國務院總理】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87671

[ 本帖最後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5-15 02:4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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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被扔鞋子.png(115.53 KB)

2017-5-15 14:48

溫家寶被扔鞋子.png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5-15 02:25 PM 發表
absdorfhq, 伽利略
3. 我那個原帖子一樓第六點:
又有網友說:家長會的意見只是他人的說法,不足採納。
我回應說:如果法庭每一件事都需要親身體驗,那麼法官將會很忙。所以必須依賴證人的供詞。
香港討論區,係大家一齊討論問題,彼此間有問有答,呢度唔係法庭,亦唔流行以法庭方式去討論,所以,你呢種討論方式好異類,似在宣讀聖旨,但,在這裡,你良心之光只係一個普通id而已,用呢種方式討論只係顯得呢個id迴避問題無料到.



說你"法官審犯"
你還真的當上癮了
還"本案的重點"
呵呵...



噢,原來有人以為因被扔鞋而自豪...
實情係周街訓,阻住條路比人踏過
面上有鞋印在叫痛而已. (自取其辱!)



absdorfhq
一步一步來。
原帖一樓第一點,你有沒有異議?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5-15 03:18 PM 發表
absdorfhq
一步一步來。
原帖一樓第一點,你有沒有異議?
我以前咪話過你剩係識得搬林鄭出黎支持自己觀點囉,拿,依家又來呢一招啦,不斷loop,比d新意好唔好,認真回答大家嘅問題,唔識嘅話補課去,我地等你破關而出講惦我地,唔使靠奶媽做擋箭牌,我地提出嘅問提林鄭又答唔到,一係咁啦,我地都提左唔少問題想你答,特別伽利落網友,如果你答唔到,就轉告比林鄭,再由林鄭轉告番比你,再回應我地問題,來來回回,係就係麻煩d,但好過無.



原帖一樓第一點,你不敢面對。
那麼原帖一樓第二點,請發表。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5-15 03:39 PM 發表
原帖一樓第一點,你不敢面對。
那麼原帖一樓第二點,請發表。
第一點你都未答我,就想第二點?又無咁大想頭呀.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5-15 03:39 PM 發表
原帖一樓第一點,你不敢面對。
那麼原帖一樓第二點,請發表。
閣下無法作答任何問題
也不會正面回應任何質詢
我看不到有任何討論的空間



有必要啟發你關於 the law of evidence.

When a dispute  reaches the court there will always be a number of issues 。

所以,必須逐點問你同不同意。
再來一次:原帖一樓第一點,你有沒有異議?

Kim。
不要騷擾。如果想扔鞋,等下一個帖子。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良心之光 於 2017-5-15 03:48 PM 發表
有必要啟發你關於 the law of evidence.

When a dispute  reaches the court there will always be a number of issues 。

所以,必須逐點問你同不同意。
再來一次:原帖一樓第一點,你有沒有異議?

Kim。 ...
不要騷擾
一樓對你的“總結”所作出的質疑和批評
你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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