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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放射科專科醫生張智欣被控2014年在威爾斯親王醫院為63歲女病人關女士照X光時,無診斷出其...



【本報訊】放射科專科醫生張智欣被控2014年在威爾斯親王醫院為63歲女病人關女士照X光時,無診斷出其肺部有腫瘤,亦沒有向病人建議適切治療,令病人拖延兩月才確診末期肺癌,最後不治。張昨被控一項專業失德成立,被判除牌1個月,緩刑36個月。死者女兒昨泣指母親枉死,批評威院完全無交代有否懲罰醫生,「(判刑)冇滿唔滿意,個人(死者)唔會返到轉頭」。記者:廖梓霖案情指,63歲的關女士(Kuan, Lai Han)2014年2月4日因咳嗽和持續肋骨痛由瀝源普通科門診轉介到威院求診,由張智欣檢視其X光片,並於同年2月7日發出報告,無診斷出肺癌。病人同年4月再向私家診所求診,第二次照X光檢查,才發現肺部有陰影;其後做電腦掃描,證實第4期肺癌,屬大細胞肺癌,腫瘤直徑達10厘米,並已擴散,同年7月關女士在瑪麗醫院逝世。控方指,翻查紀錄,揭發2014年2月的X光片已顯示病人肺部有陰影。控方亦引述專家醫生指,被告作為放射科專科醫生,理應能夠從X光片診斷出死者患有肺癌,並需要再照X光或電腦掃描進一步檢查,張智欣未有安排,屬明顯失誤。不過,控方亦強調,未有足夠證據證明張智欣無即時診斷病人的肺腫瘤而導致其死亡,惟倘適時察覺,病人可提早最少兩個月接受治療。

死者女追究3年討公道


張智欣代表律師求情指,張多年來為無國界醫生擔任義工,如到印尼援助被海嘯重創的傷者等,張亦向事件家屬致歉。醫委會裁定張智欣專業失德成立,判停普通科醫生牌照1個月,緩刑36個月;至於其放射科專科醫生資格,則交由另一委員會審查。醫委會主席劉允怡相信判刑具阻嚇力。關女士女兒張小姐昨由家人陪伴到庭旁聽,她泣指事件為家人帶來很大傷害,「如果早啲發現(腫瘤),阿媽可以早啲做手術」。她坦言,在2014年至今耗時3年追究,申請法援時,律師更不斷勸其和解,「同我哋講打落去可能最後要自己畀錢」,惟她的心願是為其母討公道,故一直堅持。她批評威院一直無交代有否懲罰涉事醫生,對醫委會判決只說:「件事冇好似劉美娟事件拖咁耐,算好,惟有咁安慰自己。」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謝耀昌指,病人的肺腫瘤位於肺門,處理這類腫瘤的速度須較其他的肺腫瘤為快,否則腫瘤不斷變大,可以壓住支氣管引發肺炎;根據案情,張醫生無在X光片報告提及病人肺部曾有陰影,又或懷疑過病人有腫瘤,他認為有可能會誤導其他接手個案醫生跟進治療。醫管局、威院在截稿前未有回覆。威爾斯親王醫院發言人回覆指,院方已知悉醫委會裁決,經詳細研究判決後,決定按照醫管局人力資源指引作出適當跟進,該醫生正在休假。張智欣2000年畢業於中大文學醫學院,2001年7月成為註冊西醫,2006年加入無國界醫生董事局,是當時歷來最年輕的董事局成員,2011年1月取得醫學專科學院院士(放射科)資格。

張智欣專業失德理據


‧沒有記錄從病人的正面及側面X光片發現肺部陰影‧沒有就肺部陰影要求病人作進一步檢查找出病因‧因X光報告資料不全,令接手個案的醫生延遲診斷病人有末期肺癌資料來源:醫委會判詞



RIP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426/20002181



失德還失德但肺癌本身冇得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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