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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amsamuel 於 2017-4-26 11:00 AM 發表

條港獨狗 short 上腦, 佢老母呢排無買廁紙俾佢
連同路人粉絲同迴避聲援, 晚境淒滄!



垃圾己完 幫拖???


引用:
原帖由 siutatbo 於 26-4-2017 11:11 發表



佢�分工係網上叫人衝 / 尻嗡喎!

要出去,要搵另一班傻仔喎!
而且由荃灣去金鐘咁遠, 隻港獨狗未必識路



本世紀最好笑的笑料

叫周星馳開套戲都有得諗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omdhead 於 2017-4-26 10:32 AM 發表

有啲柒頭個腦真係 full of shit, 完全忽略立法會主席行使檢舉權利!



引用:
原帖由 最愛沈太c04 於 2017-4-26 10:53 AM 發表
我剩係見到有人駁唔到「法庭未判如何唔算係議員」囉
尤其係柒柒虎,成撚日諗住扑野,咁鍾意扑咪搵老帽扑囉
一日未宣誓都未係議員,而因為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就任議員資格成疑,理論上他的資格係被凍結了!所以他集眾夾硬衝入去宣誓就係非法集結!咁簡單的道理有幾難明?仲要以此死撐?



港獨狗被圍插, 孤立無援, 班友死咗去邊呀!



值得鼓掌


佢仲未還錢比政府!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tkkay623 於 2017-4-26 11:23 AM 發表



一日未宣誓都未係議員,而因為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就任議員資格成疑,理論上他的資格係被凍結了!所以他集眾夾硬衝入去宣誓就係非法集結!咁簡單的道理有幾難明?仲要以此死撐?
錯晒~因為已經刊左憲, 刊左憲呀, 點會唔係議員?
11月15日法庭先判決佢地唔係議員



引用:
原帖由 最愛沈太c04 於 2017-4-26 10:09 AM 發表
青年新政兩名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涉嫌非法集結被警方拘捕。
據了解,他們涉嫌去年十一月二日失去議員資格後,嘗試闖入立法會議事廳,期間與保安推撞。

議員宣誓竟然係非法集結?????????

新聞來源連結 ...
都裁定宣誓無效,等同一般市民,有撚權再入會議廳呢 ??



引用:
原帖由 最愛沈太c04 於 2017-4-26 11:39 AM 發表


錯晒~因為已經刊左憲, 刊左憲呀, 點會唔係議員?
11月15日法庭先判決佢地唔係議員
刊憲係宣佈佢就任議員資格,要宣了誓先係議員!法律上寫得好清楚,你話唔係就唔係?!你邊位呀?!仲死撐!?你連最基本概念都未分到你就收皮啦



未宣誓, 都未正式係議員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有人話未完成宣誓都系議員...咁宣誓有咩用...有無宣誓都一樣...以後就不用宣誓啦...
如果兩人未完成宣誓都系議員,當日使鬼要幾個泛民議員一前一後去護送兩人入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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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lau88 於 26-4-2017 11:55 AM 發表
未宣誓, 都未正式係議員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