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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彩保住份工


引用:
原帖由 我要真發達復活 於 2017-4-20 01:11 PM 發表
按危急程度去排, 但未必係好事, 因為危急的人, 可能體質已太差, 會救唔返, 浪費左個肝.
唔好浪費

將果2/3個肝放返去個文員身上



一場賭博啊


萬一佢釘蓋

許可嘅應該捐晒所有器官出泥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肥輝仔 於 2017-4-20 02:27 PM 發表

個肝應該留俾你個仆街用!
唔好咁講

第時佢需要換器官時請講明唔需要就得啦

以免浪費



引用:
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17-4-20 05:19 PM 發表
政府仲話要整一個名冊登記活人捐肝, 看來是不能成事了,
捐肝唔係捐血, 要在肚皮開一刀, 終生都有一條疤痕, 即係無端端多撻 la,
道德正義撚請勿插.
呢個世界邊有無私

未捐前已經叫個老細唔好炒佢

捐完就有十萬袋袋平安

仲要用大喇巴話自己冇收

自己諗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