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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警察投訴科!
有少量警察只是想五做野,快收工!
可能您當時太驚,pc見到拋您兩野,等您五告,佢就收工!
不要怕,地鐵職員和ccTv是人證和物證!
現在,照去報案,應該一、色狼被拉;二,pc受紀錄處分!
pc初步已涉嫌犯了: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二,妨礙施法公正。
因為是否夠証據,不是由pc決定,由官判架!
支持您!

[ 本帖最後由 咸B 於 2017-4-9 06:19 PM http://i.discuss.com.hk/d/images/r10/androidD.jpg 編輯 ]



仲可以去埋lcAc,那pc放走色狼,不知是否收左色狼之利益而放人?等IcAc查下囉!


咁都可以放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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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erryship 於 2017-4-9 12:43 PM 發表
https://www.facebook.com/winnie.lam.5623/posts/1560299317335980

光天化日咁都得?
日頭同晚上都會有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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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唔告得入由官定,差人必須做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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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唔啱!好唔啱!


差佬成日都息事寧人,其實就係唔想做野,咁咪縱容到呢啲仆街越來越大膽。


冇証冇據,又係公審而已


非禮


公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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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b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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