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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旺角暴亂,一名男子涉嫌參與暴動及放火燒的士,被控暴動罪及縱火罪,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裁決。報稱公開大學技術員的31歲被告楊家倫,控罪指他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附近,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用火燒毀一輛的士。控方審訊時指,從當晚拍攝到的現場照片,顯示被告在場和把火種放在的士旁,被告的前僱主亦從照片認出被告。但辯方否認被告是犯案者,指控方純屬揣測。

新聞來源連結:
http://news.tvb.com/local/58e1acde6db28c7b0dfa838c


衰硬



應該唔少得過3碌!


做完又唔認, 冇膽好心咪革命啦


那門子的技術員,放火技術?


[隱藏]
犯了法就要負責、如果不懲處犯案的人,社會更撕裂!求安分守紀的人,默默耕耘,天天工作、 與那些搞事,破壞社會安寧,製造事端的人,根本是水火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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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鳳姐又要出場 了, 年紀咁大仲要OT


之前掟石,爆樽都3年.
呢件5年起碼.抵死.



引用:
原帖由 2006Win_Cat 於 3-4-2017 10:53 發表
做完又唔認, 冇膽好心咪革命啦
根據過往造謠日報理倫
倫敦金呃人班契弟 = 金融才俊
商場幫人砌機 = IT 精英



[隱藏]
佔旺暴徒 ...燒的士咁大鑊, 我認為起碼 5年  !!

[ 本帖最後由 lrr174 於 2017-4-3 11:12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leehoq 於 2017-4-3 11:09 AM 發表
之前掟石,爆樽都3年.
呢件5年起碼.抵死.
最少4年



罪成,
但仲未判!



暴動+縱火,可以判老終喎!


係自己柵牙累死自己


[隱藏]
不過上訴多數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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