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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真啲又真係唸唔到,因為集會自由係基本法條文,唔係又唸住釋法下話?


沒犯法

不過係唔妥班撚樣

明屈他們

好嗎?



老老實實樓主有冇份佔中啫,有就遵守承諾,自首找數please!


快啲去自首,警察會話你知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thank-777 於 2017-3-29 09:01 PM 發表
沒犯法

不過係唔妥班撚樣

明屈他們

好嗎?
有冇犯法係你呢條2打6可以決定咩?
係個官判
唔好懶醒唔該



引用:
原帖由 dogdogchiV 於 2017-3-29 09:44 PM 發表
快啲去自首,警察會話你知
我記得之前有人去過自首,但最後警察唸唔到落咩charge放左。



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3-29 10:04 PM 發表



我記得之前有人去過自首,但最後警察唸唔到落咩charge放左。
咁你咪試下,行出馬路,瞓係度,睇下警察拉唔拉你囉



引用:
原帖由 伍皓昌 於 2017-3-29 10:06 PM 發表



咁你咪試下,行出馬路,瞓係度,睇下警察拉唔拉你囉
林鄭之前比500蚊個大陸乞衣,鼓勵訓街喎



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3-29 08:46 PM 發表
唸真啲又真係唸唔到,因為集會自由係基本法條文,唔係又唸住釋法下話?
請想清楚什麼叫"自由"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3-29 10:40 PM 發表



林鄭之前比500蚊個大陸乞衣,鼓勵訓街喎
你有冇收過林鄭$500蚊?



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3-29 10:04 PM 發表



我記得之前有人去過自首,但最後警察唸唔到落咩charge放左。
呵呵,佢地自首話參予非法集會,以為唔大罪最多判社服令,律政司諗左成年先諗到英國有古老法例叫公罪妨礙罪,最高判七年,而家落案又唔算遲喎。



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3-29 10:40 PM 發表



林鄭之前比500蚊個大陸乞衣,鼓勵訓街喎
訓街唔同訓馬路. 條街係淨係比人行嘅, 佔中個一部份馬路淨係比車行. 閣下認知好有問題, 會唔會失咗調?



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3-29 08:46 PM 發表
唸真啲又真係唸唔到,因為集會自由係基本法條文,唔係又唸住釋法下話?
參加前就應該知清楚啦, 反映有人真係俾人昆咗去



引用:
原帖由 Classico 於 2017-3-29 10:40 PM 發表



林鄭之前比500蚊個大陸乞衣,鼓勵訓街喎
佔中=乞兒……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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