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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旺角騷亂首宗被裁定暴動罪成的3名被告,被法官判處入獄3年,即時生效。被告包括一名23歲港大女學生、一名19歲專上男學生及一名33歲的廚師。他們背景良好,沒有暴力傾向,沒有犯事紀錄,但因為一時衝動,喪失理性向警員掟玻璃樽,結果要承受法官稱為阻嚇性刑罰的沉重代價。

警方對這宗定罪及判刑表示歡迎,並對當晚的暴亂人士嚴厲譴責。發言人強調,警隊就算面對多大困難,也會緊守崗位,以專業態度執行職務。

這宗暴動案與早前裁決及等候上訴的七警案沒有關連。但前案3名被告判入獄3年,相信對批評原審法官判7警入獄兩年刑期過重的部分人士產生一點心裡平衡作用。
其實法官量刑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並且一定會在判詞中解釋清楚其理據,包括以往案例。暴動案的法官如是,七警案的法官亦如是。可惜絕大多數批評法官輕判的人只憑感覺作出結論,而不看清楚判詞。還有,控辯雙方可以就原審法官的判刑提出上訴:前者可以要求加刑,後者可以要求減刑。不過,上訴庭完全可以, 也有例子推翻減刑的要求後,認為刑期過輕而加刑。這些簡單的法治常識,很多市民都知道,執法者更不可能不清楚。

還有很多人因參與旺角騷亂等候審訊。最終被裁定罪成的人可能會被判與3年相若,甚至更長的刑期。對這批不是天生暴徒的人及其家人,這絕對是悲劇。

下屆特首和所有口講關心年輕人的社會賢達,應該思考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真正關心警隊的人士也須反思,如何避免讓警隊成為對付表達政治訴求的群眾的維穩工具。警隊上下更要冷靜思考,部分撐警人士是否別有用心,意圖慫恿他們放棄以中立的專業態度執行職務,逐步變為有政治傾向的執法。

最後一句,我們可以同情犯了法的人,年輕人如是,警員如是,但我們絕不應該為了同情而漠視,甚至藐視保障所有港人權益的司法制度

指點天下: 王永平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新聞/從暴動案判刑反思七警案-70629

以後暴徒都應該重判...



香港寫照:
上梁不正下樑思歪,學子痴瘋帶妖亂舞
霉果洗腦荼毒愚民,政棍為利賣港害民
對抗脅迫有恃無恐,癱瘓交通橫蠻霸道,
世風日下罷課可恥,強搜攔路令人髮指
虛偽民主自私作主,佔中變質民心盡失
妄顧民生天怒人怨,動亂失控無法無天,
社會分裂永無寧日,破壞經濟風光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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