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1,509
  • 回覆: 26
特首選舉中有兩位高舉政制發展(831/23), 其實大家有冇真的為香港的未來作想?
在831基礎下, 政制發展只有是空談, 23條亦只有是爭吵。 為何我們不放下這些而去全力發展經濟?只有這樣市民生活方可以真的改善, 生活富足。

説服中央放棄23條但立簡單法律-- 有關分裂一國影響中國主權的犯罪(不包括對共產黨的任何事項, 分開國和黨), 終法院審理和確立後移交中央政府審判。此按排亦不違基本法和附合泛民主的想法(除非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如今次支持831主張的人)。

大家認為如何?



根本不可行
將分裂國家移去內地
完全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偽民更加反對



引用: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7 03:52 PM 發表
根本不可行
將分裂國家移去內地
完全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偽民更加反對
基本法中主權和外交都是中央的事, 將分裂國家罪在香港法院的裁決下搬去內地, 是可行的方法。

或者說基本法中列明外交國防等法例中央可列入附件中, 23條只不過是較全面和仔細地訂立公安條例和刑罸而已, 將最嚴重的分裂國家罪行交給中央, 香港不用因此虛度多年光陰。



引用:
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2-27 04:39 PM 發表

基本法中主權和外交都是中央的事, 將分裂國家罪在香港法院的裁決下搬去內地, 是可行的方法。

或者說基本法中列明外交國防等法例中央可列入附件中, 23條只不過是較全面和仔細地訂立公安條例和刑罸而已, 將 ...
基本法中已列明
在極端情況下
中國可將香港列為緊急狀態
到時香港不單被中央直接控制
更可用內地法
而內地反恐法比23條更嚴

所以如果以樓主的意思來立23條
根本沒意思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2-27 04:39 PM 發表

基本法中主權和外交都是中央的事, 將分裂國家罪在香港法院的裁決下搬去內地, 是可行的方法。

或者說基本法中列明外交國防等法例中央可列入附件中, 23條只不過是較全面和仔細地訂立公安條例和刑罸而已, 將 ...
如何執法? 派公安黎香港拉人上去法院? 泛民一直最驚呢樣野喎。



引用: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7 05:07 PM 發表



基本法中已列明
在極端情況下
中國可將香港列為緊急狀態
到時香港不單被中央直接控制
更可用內地法
而內地反恐法比23條更嚴

所以如果以樓主的意思來立23條
根本沒意思
此亦是避免事件惡化的方法, 當真的極端狀態時, 市民的生活環境是何等惡劣? 我真的不希望看到。

為何我們沒有決心去確保一國後而理直氣壯地拒絕中央對香港的干預?香港的民主並不代表侵害一國, 香港人比較希望經濟發展和人身自由(中央沒有意思限制反而希望香港成就更大的經濟成長率)。



引用:
原帖由 雨中進擊的樓主 於 2017-2-27 05:37 PM 發表


如何執法? 派公安黎香港拉人上去法院? 泛民一直最驚呢樣野喎。
本地自行執法, 經法院裁定後方移送內地。

泛民驚這些, 那即是代表他們不是為香港人工作, 而是為分裂國家的外人工作, 我看不到我需要他們代表, 同時在分裂國家的情況下, 香港人的民主自由只有越來越受到限制, 必須向他們説不, 同時阻止中央任何企圖限制我地自己的事。



如果由內地執法(即使執行刑期)
都無可避免會干預香港
尤其是其核心司法(雖然香港有些司法獨大)

到時基本上不單是泛民(即使溫和)
連一些所謂建制也一樣會因反恐法而入罪
事實上03年時反對23條最大的不是泛民
而是背後所謂建制的利益集團(尤其是自由黨)



引用: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7 08:17 PM 發表
如果由內地執法(即使執行刑期)
都無可避免會干預香港
尤其是其核心司法(雖然香港有些司法獨大)

到時基本上不單是泛民(即使溫和)
連一些所謂建制也一樣會因反恐法而入罪
事實上03年時反對23條最大的不是泛民
...
香港執法, 且是公安法中最嚴重的分裂國家, 法院並不難處理。
沒有分裂國家之圖謀, 根本一點影響都沒有。



[隱藏]
到時不用移交內地
內地已經直接管理香港
直接在香港審,香港判
送交內地根本多餘

情況可參考八九六四



引用: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8 08:51 AM 發表
到時不用移交內地
內地已經直接管理香港
直接在香港審,香港判
送交內地根本多餘

情況可參考八九六四
民主的先決條件係妥協, 縱觀臺灣香港發展, 大家都沒有妥協而是各走極端, 而且除了意識型態爭議外, 在其他議題上同樣否定另一方與自己相同的事。中國人可以真民主嗎?

多位特首候選人都發表了政綱, 照看較接近泛民長期價值觀(假如那是他們真的原則), 他們的投票取向順序應該是胡生--林太--- 曾生-----葉太(不知能否入圍)。



由佔中到現時的提名
只見到偽民的虛偽,自私和失敗

如果妥協就接受831並通過政改
否則便杯葛今次選舉

現時情況對偽民得益最大
但放棄了所謂的原則
更使班僞民四不像



引用: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8 11:39 AM 發表
由佔中到現時的提名
只見到偽民的虛偽,自私和失敗

如果妥協就接受831並通過政改
否則便杯葛今次選舉

現時情況對偽民得益最大
但放棄了所謂的原則
更使班僞民四不像
部分同意你。

好像831, 只是基礎的框架, 在每人提名票數量和選委的組成等方面我地根本有很大的空間去設計整個制度, 並不存在打壓真普選和不存在非真選舉的慮。 否決政改是錯誤的, 顯示了唯我獨尊不肯妥協的本性(或者傳說的金主問題)。



泛民投票首選應該是長毛,胡官
如想搗局應葉劉,曾可以的就連長毛都保送

堅持原則就完全杯葛今次選舉,反正都無損失
好過依家做王不成,
連原汁都無埋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8 12:02 PM 發表
泛民投票首選應該是長毛,胡官
如想搗局應葉劉,曾可以的就連長毛都保送

堅持原則就完全杯葛今次選舉,反正都無損失
好過依家做王不成,
連原汁都無埋
你對,漏了長毛(真是不幸,他們真的同路嗎?)



鍵盤翻頁
左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