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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7 03:52 PM 發表 根本不可行 將分裂國家移去內地 完全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偽民更加反對
原帖由 michaelsh 於 2017-2-27 04:39 PM 發表 基本法中主權和外交都是中央的事, 將分裂國家罪在香港法院的裁決下搬去內地, 是可行的方法。 或者說基本法中列明外交國防等法例中央可列入附件中, 23條只不過是較全面和仔細地訂立公安條例和刑罸而已, 將 ...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7 05:07 PM 發表 基本法中已列明 在極端情況下 中國可將香港列為緊急狀態 到時香港不單被中央直接控制 更可用內地法 而內地反恐法比23條更嚴 所以如果以樓主的意思來立23條 根本沒意思
原帖由 雨中進擊的樓主 於 2017-2-27 05:37 PM 發表 如何執法? 派公安黎香港拉人上去法院? 泛民一直最驚呢樣野喎。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7 08:17 PM 發表 如果由內地執法(即使執行刑期) 都無可避免會干預香港 尤其是其核心司法(雖然香港有些司法獨大) 到時基本上不單是泛民(即使溫和) 連一些所謂建制也一樣會因反恐法而入罪 事實上03年時反對23條最大的不是泛民 ...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8 08:51 AM 發表 到時不用移交內地 內地已經直接管理香港 直接在香港審,香港判 送交內地根本多餘 情況可參考八九六四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8 11:39 AM 發表 由佔中到現時的提名 只見到偽民的虛偽,自私和失敗 如果妥協就接受831並通過政改 否則便杯葛今次選舉 現時情況對偽民得益最大 但放棄了所謂的原則 更使班僞民四不像
原帖由 tcy86 於 2017-2-28 12:02 PM 發表 泛民投票首選應該是長毛,胡官 如想搗局應葉劉,曾可以的就連長毛都保送 堅持原則就完全杯葛今次選舉,反正都無損失 好過依家做王不成, 連原汁都無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