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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祖光話要為辱警罪立法,
咁警察侮辱市民,應唔應該受罰呢?
例如警察A對住一個古惑仔講:D你老母,你地古惑仔係垃圾嚟架,死不足惜。



好呀
應該有辱市民罪呀.
不過...................
不只限於警察辱市民.
任何市民辱另一市民,
都應有罪.

(教師更要罪加一等)



即係禁粗口,我夯支持


引用:
原帖由 lampho 於 2017-2-25 12:35 PM 發表
陳祖光話要為辱警罪立法,
咁警察侮辱市民,應唔應該受罰呢?
例如警察A對住一個古惑仔講:D你老母,你地古惑仔係垃圾嚟架,死不足惜。
兩法並立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k221ab 於 2017-2-25 01:12 PM 發表

兩法並立
"侮辱"很難定義,侮辱的程度更難量度,
"粗口"亦很難定義,
所以訂立法例不可行!



有阻差辦公罪,唔知幾時訂立一條阻市民辦公罪呢


引用:
原帖由 lampho 於 2017-2-25 01:20 PM 發表

"侮辱"很難定義,侮辱的程度更難量度,
"粗口"亦很難定義,
所以訂立法例不可行!
嗰班政棍人渣「文x聯」想撕裂社會揾個借口啫。



引用:
原帖由 CCVV@BB 於 2017-2-25 02:12 PM 發表

嗰班政棍人渣「文x聯」想撕裂社會揾個借口啫。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為了攞政治本錢,
建議白痴都照講!



引用:
原帖由 lampho 於 2017-2-25 05:05 PM 發表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為了攞政治本錢,
建議白痴都照講!
小弟認為建制議員政治利用警察,去撕裂香港的講法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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